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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是蔬菜供应商,被告为购货方。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拖欠原告12980元货款近3年未还,且在庭审中以“无欠款凭证”为由试图赖掉全部欠款。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仅有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记录零散且时间跨度近3年。关键证据的缺失在于缺乏系统完整的欠款凭证,难以有力证明被告的欠款事实。
臧存良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首先,他精准提取微信聊天记录、催款录音、结算单据,将这些证据进行整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欠款金额为12980元。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对证据提出“无欠款凭证”的质证理由。对此,律师结合通话录音中被告承认“万把块钱我慢慢还”的关键内容进行回应,让法院直接采信了欠款事实。
此外,律师主张按LPR的1.3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以争取为委托人追回多年资金占用成本。同时,本案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一审终审,在律师的推动下,快速拿到了生效判决。案件受理费88元,仅由原告承担7元,极大降低了维权成本。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2980元及逾期利息1487.72元,原告全面胜诉。
臧存良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有着自己的方法论。他优先从零散的证据中精准提取关键信息,将各类证据进行系统整合,形成完整证据链,以锁定欠款事实;在庭审中,结合关键证据内容进行有力抗辩,回应对方质证;同时依法争取合理的赔偿诉求,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方法,他成功帮助委托人在复杂的案件中胜诉,追回了欠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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