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华检刑诉〔20XX〕1X号,审理法院是华蓥市人民法院,当事人雷XX在该案中是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X月XX日19时许,被告人雷XX在华蓥市红XX路房间内容留他人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和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混合物。被告人雷XX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经华蓥市××局决定于2024年X月XX日被刑事拘留,经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4年X月X日被华蓥市××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华蓥市看守所。
雷XX被逮捕时,他和家属都非常焦虑,觉得这事儿麻烦大了,可能会面临比较重的刑罚,心里完全没底。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雷XX家属在他被逮捕后,很快就找到了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的莫川川律师。当时家属心急如焚,担心雷XX会被重判。
莫川川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及拘留通知书等一系列证据材料,卷宗内容繁多。
莫川川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雷X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了解他在接受××机关行政传唤询问时的具体情况。
突出关键策略点
莫川川律师发现,2024年X月XX日,被告人雷XX因涉嫌吸食毒品被华蓥市××局行政传唤,在接受询问时主动供述了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于是,莫川川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同时,考虑到被告人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不深等情况,莫川川律师认为这些都是从轻处罚的关键因素。这个辩护逻辑切中了案件要害,因为自首和认罪认罚等情节在法律量刑中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莫川川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容留吸毒类案件的具体数量,但从他丰富的办案经验来看,处理此类案件也有一定的经验基础。
写采纳情况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XX在接受××机关行政传唤询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雷XX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采纳了莫川川律师提出的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不深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但对于莫川川律师提出的对被告人雷XX在六个月以下拘役判处刑罚并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法院认为理由不成立,未予采纳。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被告人雷XX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最初雷XX和家属都担心会被判很重的刑罚,现在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相比他们最开始的担忧,结果要好很多。这个案子能让被告人获得相对从轻的处理,关键在于莫川川律师准确抓住了被告人的自首情节以及其他从轻处罚的因素,并在辩护中合理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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