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此次案件中,黄X在路过施工工地时,因工地未摆放安全提示标识而不慎摔伤。这一事故不仅给黄X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还造成了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在与投保的保险公司多次协商运输车辆停运损失(间接损失)赔偿事宜无果后,黄X决定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介入此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
2018年01月05日,案件由原告向法院起诉并立案。原告诉求被告赔偿多项费用共计168737.63元,并承担诉讼费。被告XX公司辩称事故是原告操作不当导致,且已设置安全标志等。满林强律师曾担任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凭借这一经历,他仔细研究交警队提供的现场照片,从中发现被告XX公司施工导致路面不平整、有坑洼的情况,为后续主张XX公司责任奠定基础。
被告盘龙城管则称原告起诉属于行政涉案范围,自己不是适格被告,且施工现场有照明和警示标志。满林强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原告以盘龙城管未履行城市道路监管职责起诉符合规定,该被告为适格被告。满林强律师有处理各类疑难、复杂交通事故案件的丰富经验,他精准把握法律条文,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承担全部责任,但被告XX公司作为施工方应尽到警示及提醒义务,结合照片情况,认定其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而被告盘龙城管因事发路段未移交管养,不属于其管理范围,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04月08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云南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X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23476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满林强律师凭借其高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超高的专业水平,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其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胜诉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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