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徐州市,原告赵XX与被告王XX因装饰装修工程分包事宜产生了欠款纠纷。20XX年XX月,双方通过线上沟通,约定由原告承接某商场地下一层装饰装修项目中的吊顶、隔墙施工工作。原告按约完成施工并与被告完成结算,确认了总工程款金额,然而被告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19708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江苏省徐州市XX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面对这起案件,原告委托了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的郑文婧律师。郑文婧律师执业以来已承办逾100件案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接手案件后,郑文婧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微信聊天记录、结算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明确了双方已结算、被告欠款的核心事实。在拟定起诉状时,郑文婧律师精准明确了欠款本金、利息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规范地提出了诉讼请求。案件立案后,郑文婧律师协助完成送达、庭审准备等程序事宜。庭审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而郑文婧律师围绕证据链完整陈述事实、阐明法律依据,充分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建设工程分包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已完成结算,被告欠付工程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逾期未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付款及赔偿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19708元,并以该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一结果满足了原告的诉求,成功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体现了郑文婧律师在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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