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理法院是江阴市人民法院,当事人王X在该案中是被告人。20XX年X月,王X还是个在校学生,就因为琐事和别人发生了口角,之后就约架了。他先后两次纠集他人在江阴市某地参与聚众斗殴,期间大家互相拳打脚。第二次斗殴时,王X还主动纠集了黄X、夏X等人。案发后,王X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经鉴定,王X及其一方参与人员在斗殴中受了轻微伤。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王X等人提起公诉,还给出了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的量刑建议。对于王X来说,这情况可太糟糕了,本来还是个学生,要是真判了刑,那未来可就全毁了,他和他的家人都特别焦虑。
邹炳昂律师介入这个案子后,做了不少工作。从介入时间来看,王X的家属在王X被提起公诉后就找到了邹律师,当时家属心急如焚,担心王X会被重判。邹律师前后会见王X6次,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卷宗共8本,约1000页,邹律师都仔细进行了阅卷。他还提交了《辩护词》1份。
在关键策略点上,邹律师的辩护意见核心逻辑是,先指出本案是因青少年情感纠葛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而且没造成对方人员伤亡。王X虽然是主犯,但在现场没有明确的指挥、分工行为,作用有限。同时强调王X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并且王X无前科劣迹,案发时是在校学生,悔罪态度诚恳,具备社区矫正条件。这个逻辑切中了案件要害,因为这些点都是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
邹炳昂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余件,其中也办理过不少刑事犯罪案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邹律师关于王X量刑情节的辩护意见。判决结果是王X被判处缓刑。王X最初面临着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的量刑建议,这对他这个学生来说,可能意味着学业中断、前途渺茫。而实际结果是获得了缓刑,他可以继续完成学业,未来还有无限可能。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邹律师准确抓住了王X的各种从宽情节,并在辩护中充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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