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电商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愈发凸显。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某电子商务商行在1688电商平台销售的马桶刷产品,与自己依法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侵权产品销量大,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与此同时,某塑业有限公司也遭遇类似困境,自然人被告在电商平台大量销售与自己“XX”外观设计专利相同的产品,侵权情况同样严重。
项登霖律师,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毕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他及本人知识产权团队深耕于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领域,尤其专精于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布局、应诉、维权案件。在处理这两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时,他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
接受某科技公司委托后,项登霖律师迅速行动。他全面核实涉案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权评价报告等权属材料,确认专利权合法有效且稳定性强。接着调取侵权商行的工商主体信息及店铺经营资料,锁定侵权主体。针对侵权商行的线上侵权行为,他协助委托人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关键证据,由公证人员全程监督电商平台店铺浏览、侵权产品购买、收货查验、物品封存的完整过程,形成合法有效的公证书,明确侵权事实、成交金额及销量数据。随后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涉案专利相关证明文件、侵权事实公证书、公证费发票、律师费票据等核心证据。庭审中,侵权商行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项登霖律师结合完整证据链充分论证其侵权行为,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侵权商行构成专利侵权,判决其停止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在某塑业公司案件中,项登霖律师同样快速启动案件筹备工作。核实权属材料、锁定侵权主体及责任主体后,协助委托人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庭审中,面对被告提出的“权利用尽”“刷单扣减销量”等抗辩理由,他逐一回应反驳。指出被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所有侵权产品均来源于委托人公司,“权利用尽”抗辩不成立;强调被告刷单证据真实性无法确认且刷单行为违法,不能作为扣减销量、减免赔偿责任的依据。最终法院采纳其主要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项登霖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他的团队化专业建设,依托跨领域律师分工协作,能为客户提供全流程、多维度的优质法律服务。无论是商标权侵权维权、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维权/抗辩,还是著作权侵权维权等案件,他都能精准应对,为企业维护核心知识产权权益,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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