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未成年人触碰法律红线
在社会法治进程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备受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设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为一些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附条件不起诉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情况。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误区。部分人认为只要是未成年人犯罪就一定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实则不然,必须同时满足法定的多个条件。而且,附条件不起诉有着严格的考验期和相关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重新提起公诉。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律师以及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正确实施。
精准辩护,为未成年人开启新生之门
陈韵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金融双学位,具备证券基金双从业人员资格证、深交所董秘资格证和高级企业合规师等专业资质。她作为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核心深耕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已独立承办刑事案件80余宗。
2023年5月20日,李X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后,于2023年8月28日移送审查起诉。此时,李XX委托陈韵律师担任辩护人。
陈韵律师介入案件后,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她依法为李XX提供法律援助,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她发现李XX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陈韵律师紧紧围绕这些从宽处罚情节,积极向检察机关阐述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在与侦查机关、被害人、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中,陈韵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她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推动案件达成赔偿谅解事宜。经过不懈努力,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XX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于2024年4月16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这一结果对于李XX来说意义重大。附条件不起诉避免了他因刑事处罚留下案底,为他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创造了有利条件。陈韵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精准把握法律条文,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不仅体现了她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更展现了她作为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她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视界超越个案,推动良性循环”的执业理念,为构建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