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人伤该赔什么?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在2004年道交法正式实施前,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依据的是国务院1992年开始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其中对交通事故人伤的赔偿项目和计算依据均有专门的规定。
而5月1日开始,道交法及条例正式实施,上述处理办法同时废止,交通事故人伤的赔偿依据的标准就变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不是专门针对交通事故赔偿而制定的,它适用于除国家赔偿、工伤赔偿之外的所有民事赔偿。作为民事赔偿的最常见的一种形式,这一标准是目前交通事故的人伤赔偿能够依据的唯一标准。与前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这一标准赔偿的范围更为宽泛,因其出台时间较近也更为合理。这一标准,也是目前交通事故人伤案件诉讼中,法院判案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因此,了解交通事故人伤赔偿的项目和计算办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这一司法解释,交通事故的人伤赔偿主要有以下项目。
(一)人身伤害的常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是交通事故人伤赔偿中最基本的项目。可以说,只要有人伤赔偿,就必然涉及医疗费。如果不存在医疗费用(含检查费)的赔偿,也就不存在人伤的赔偿。
2、误工费;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误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治愈恢复,能参加正常工作、劳动这一段时间内,因无法从事原有的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收入;二是指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形成的误工损失。
同医疗费一样,误工费也是交通事故人伤中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只要受伤,并因伤休息,就必然会存在误工费的情况。
3、其他: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 因伤致残的在常规项目上增加以下项目: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在常规项目上增加以下项目: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还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可能会造成他人受伤,还有车辆的损坏,所以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赔偿问题的,那么可以通过法律来处理赔偿问题,而对于伤人的情况应该赔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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