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3年8月,原告海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吉林省XX公司签订了《电商直播服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公司要提供抖音平台电商直播带货服务,年度合作费用是212万元,原告公司依约支付了首笔费用106万元。
合作期间,被告公司的直播GMV低于原告的口头预期。到了2024年2月,原告向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返还106万元费用。当时,被告公司接到起诉书时十分焦虑,担心要返还这笔高额费用,这会给公司的资金流转和运营带来巨大压力。
就在这个时候,被告公司找到了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的胡多兵律师。胡多兵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电商行业交易规则,制定了“积极抗辩+反诉反击”的双重办案策略。
胡多兵律师先是深入研究了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仔细查阅了合同条款。他直击合同公平性漏洞,抗辩原告违约在先,厘清了费用的性质,驳斥了原告固定费用的主张。同时,他精准地提出了反诉请求,主张合同X定解除,质证原告证据瑕疵,否定其违约金主张。
在这个过程中,胡多兵律师深刻理解电商直播“推广费按推广价值结算”的行业惯例,厘清了“坑位费”与“按效付费”的核心区别,从根本上驳斥了原告的主张。他并非单纯被动应诉,而是主动提起反诉,以原告根本违约为由主张合同解除并要求返还费用,形成了与原告本诉的有效对抗,掌握了案件的主动权。
此外,胡多兵律师熟练运用《民法典》合同编关于法定解除、违约责任的规定,精准解读案涉合同条款,指出原告对合同条款的片面解读,为法院裁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最终,法院判令解除案涉《电商直播服务合作协议》,驳回了原告全部核心付款诉求,驳回了原告对被告的违约金、费用追偿主张。被告反诉解除合同的诉求获得全额支持,无需向原告返还任何推广费,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超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商业权益。
被告公司原本担心要返还106万元费用,这对公司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但在胡多兵律师的努力下,实际结果是无需返还任何费用。打官司就是打策略和法律依据,这个案子能胜诉,靠的是胡多兵律师对电商行业规则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款的熟练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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