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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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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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点是对于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要求。第二点是建筑工程应该有相应的质量控制。第三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工程施工,那么一旦施工完成,怎么样才能通过验收呢?对此,我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单位一起进行商讨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它有哪些具体的条款呢?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点是对于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要求。具体来说就是施工的现场,应该有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检验制度和质量水平的考核。无规矩不成方面,在施工管理统筹首先就应该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用以施工过程中规范行为,监督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点是建筑工程应该有相应的质量控制。这里有三个要求。首先是,建筑工程过程中会需要很多的材料、机械设备。那么这些成品或这半成品,各种原材料和工具器材,也都要经过验收程序,才能用来施工。其次,除了材料,工序也是要进行质量控制的。每一道工序都有标准,在按照标准执行后,也都要进行检查。最后,不同的工种之间,在完成自己的工序之后,也要进行交接的检查验收,同时要做好记录,以便留档追溯。

第三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要求。这不仅包括建筑工程的质量要符合这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专业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还要符合工程勘察和设计的相关文件要求。同时,验收的参与者应该具备相关的资格,不是说随便找个人就能进行验收。在验收之前,施工的单位还应该进行自查,验收团队需要在自查评定基础上进行验收。另外对于有些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也要通知相关的单位进行验收,获得验收的文件资料。

安全施工是极为重要的,一旦建筑工程不达到标准,会对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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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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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我们工程队包了一项水利工程,是做排污水沟渠的,准备签订合同,请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具体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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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3 计数检验 counting 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2.0.14 计量检验 quantitative 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2.0.15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16 返修 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0.17 返工 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3 基本规定 3.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3.0.2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3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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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2、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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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新建住宅配套设施验收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按照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住宅发展局的规定,新建住宅配套必须达到下列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住宅生活用水必须纳入城市自来水网:使用地下水的,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四、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联系。 五、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的,建设单位应有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交、地铁站点。 六、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影响暂未配建的,附近区域必须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 七、住宅周围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设施。 八、在本市城市化地区进行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其煤气设施的建设与其他市政、公用、电力设施一样,必须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新建住宅设施验收标准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按照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住宅发展局的规定,新建住宅配套必须达到下列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住宅生活用水必须纳入城市自来水网:使用地下水的,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四、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联系。 五、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的,建设单位应有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交、地铁站点。 六、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影响暂未配建的,附近区域必须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 七、住宅周围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设施。 八、在本市城市化地区进行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其煤气设施的建设与其他市政、公用、电力设施一样,必须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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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总则已明确: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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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新建住宅如何验收,新建住宅配套设施验收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按照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住宅发展局的规定,新建住宅配套必须达到下列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住宅生活用水必须纳入城市自来水网:使用地下水的,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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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影响暂未配建的,附近区域必须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
七、住宅周围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设施。
八、在本市城市化地区进行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其煤气设施的建设与其他市政、公用、电力设施一样,必须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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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如何验收,新建住宅配套设施验收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按照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住宅发展局的规定,新建住宅配套必须达到下列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住宅生活用水必须纳入城市自来水网:使用地下水的,经过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住宅用电根据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计划,并经环保水利部门同意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四、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联系。
五、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的,建设单位应有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交、地铁站点。
六、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影响暂未配建的,附近区域必须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
七、住宅周围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设施。
八、在本市城市化地区进行住宅开发建设项目,其煤气设施的建设与其他市政、公用、电力设施一样,必须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
新建住宅配套设施验收规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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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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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质保期内需要做哪些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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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流程:
1、房产公司客服部门在质保期满前60天,具体组织查验工作。
2、如无整改意见,则各单位在质保期满时,在《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签属确认意见,验收表单见附件1。
3、如有整改意见,签署质保期满验收记录单(表单见附件2),并根据问题大小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应不超过30天);如遇重大问题需承包单位出具书面整改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后完成后,有承包单位提出复验申请;
4、如质保期满维修整改工作仍未完成,则从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款中扣留部分尾款,待维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由参加验收的子公司客服部门、工程实施管理管理部门、预算控制部们、物业公司、基建公司产品管理部、承包单位共同商议并确定暂扣留尾款数额),承包单位提供暂扣工程款同意承诺书后再支付此次款项。具体格式参考附件3。
5、子公司客服部门需将《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报产品管理部备案。
(二)验收范围:
1、类别包括:总承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工程、夜景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合同内包含质保期的工程;
2、验收具体内容包括合同规定质保期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维修责任:
1、如验收未通过,在再次验收通过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原承包单位负责维修。
2、如果验收通过,在质保期满以后的维修工程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综上所述,一般坚固的建筑物能够使用的时间最低也会长达数十年,刚竣工的全新建筑物在短时间内是看不出有什么质量问题的,国家设置质保期也是为了保证建筑物受得起时间的质量检测也能使老百姓能够安心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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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流程:
1、房产公司客服部门在质保期满前60天,具体组织查验工作。
2、如无整改意见,则各单位在质保期满时,在《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签属确认意见,验收表单见附件1。
3、如有整改意见,签署质保期满验收记录单(表单见附件2),并根据问题大小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应不超过30天);如遇重大问题需承包单位出具书面整改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后完成后,有承包单位提出复验申请;
4、如质保期满维修整改工作仍未完成,则从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款中扣留部分尾款,待维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由参加验收的子公司客服部门、工程实施管理管理部门、预算控制部们、物业公司、基建公司产品管理部、承包单位共同商议并确定暂扣留尾款数额),承包单位提供暂扣工程款同意承诺书后再支付此次款项。具体格式参考附件3。
5、子公司客服部门需将《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报产品管理部备案。
(二)验收范围:
1、类别包括:总承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工程、夜景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合同内包含质保期的工程;
2、验收具体内容包括合同规定质保期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维修责任:
1、如验收未通过,在再次验收通过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原承包单位负责维修。
2、如果验收通过,在质保期满以后的维修工程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综上所述,一般坚固的建筑物能够使用的时间最低也会长达数十年,刚竣工的全新建筑物在短时间内是看不出有什么质量问题的,国家设置质保期也是为了保证建筑物受得起时间的质量检测也能使老百姓能够安心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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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怎么样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题: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涉及多个(本)规范、规程,不可能详细列出,只能整理出概略内容供你参考。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三、室内墙面、顶棚 四、门窗工程 五、楼梯(包括户内楼梯) 六、阳台 七、防水工程 八、安装工程 1、水、电、暖、燃气等各种预留接口处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如注明给水、热水、电视、电话、安防等。计量仪表安装位置适当。暖气干管标识供回水方向;散热器支管标识供回水方向。 2、墙体、地面等处的暗敷管线应做与实际位置相符的明显标志,注明种类和水流方向。暗敷管道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卫生洁具、明装管道、散热器等明装设施安装牢固、面漆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无锈蚀。 4、给排水、采暖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情况,穿楼层及墙体处不得有渗、漏、透现象,排水管道畅通。 5、开关、插座接触良好,位置适当(卫生间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墙体上),其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端正,表面洁净。 6、同一室内的相同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小于5㎜。 7、接线箱、配电箱开启灵活、锁具完整、回路标注清晰,配电箱内应附系统图及接线图,箱内元器件使用正常。 8、明设避雷线支架牢担础曹飞丨读查嫂肠讥固,间距适合,不应有锈蚀现象。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9、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箱无受损、附件配置齐全,消防标志正确、醒目。 10、电梯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部分均有可靠接地,起落运行平稳,信号显示正常。1 1、电梯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轿箱内洁净、无损坏、并应有紧急求助功能。 九、建筑物外墙面 十、其他工程 十、其他工程1、散水宽窄一致,面层抹灰密实、平整、无裂缝,沥青灌缝密实、均匀、无污染,散水边土方回填密实,雨水疏排及时。 2、室外台阶及楼梯踏步应上下舒适,踏步上下时无过高或过低感觉。 3、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防盗门每栋楼必须一致,安装螺栓不外露,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碰撞、无锈蚀、无变形,开关灵活。 4、楼牌编号位置统一,固定牢固、整洁,统一制作安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供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的台同约定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可供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的合同约定范围存在争议。有的法官认为,应谨慎确认可供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的合同约定范围,参照范围应仅限于工程价款的结算,而不应包含诸如逾期付款违约金、工期违约金等,甚至有的法官认为,除确认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条款可供参照外,其余包括价款支付条款等均不应纳入可供参照范围;有的法官认为,对于参照范围应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此,除确认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条款外,相应的违约金、价款艾付及损失赔偿等条款均可纳入可供参照的范围。  笔者认为,对于可供工程价款结算参照的合同约定范围不宜过宽,具体可供参照的价款结算条款范围可以参照《建设工程价款纬算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即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讨方式;
(二)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方式、数额及时限;
(四)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质量末达约定标准的违约金、逾期可得利益等,笔者认为应排除在参照范围之内,否则,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与有效的结果则无明显区别,不利于建设工程市场秩序的建立,亦不利于理清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的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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