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0人
专家导读 可以。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
在校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一、在校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可以。根据以下两点:《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

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应届毕业生,实习期签哪些合同?

实习合同实习协议书

作为应届生在实习期间已和用人单位结成了雇佣关系,正规的企业会与实习的应届生签订《实习合同》或是《实习协议书》,在该合同(或协议书)中,会就实习期限、实习费用、实习岗位、生活补贴等事宜,双方进行约定,如发生违约行为,则依据该书面约定文件追究违约方责任。

实习合同(或是实习协议)属于劳务合同,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签定了实习合同(或是实习协议)的应届生,已与用人单位构成了雇佣关系,因此,在实习工作中享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如在实习期间因工作出现了意外事件的情况,则应享受“工伤”类情况应得待遇(医疗、保险、就业安置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政策而定),企业为规避相应风险应该为实习生提供意外保险。

实习期间未签订实习期合同或是实习期协议的应届生,由于该生在实习工作中和用人单位已构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如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的情况,同样也应当归纳到“工伤”范围,也享应得待遇。

三、签就业协议书时间

签就业协议书是在你毕业之前签的一个合同意向书

如果公司仅仅是招聘你为实习生,那么是不会要求与你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因为实习≠就业。而试用则不一样,将来面临的是就业,从业,你必须与公司签定就业协议书。公司才会开始对你进行培训,让你上岗工作。在试用期满以后,公司对你满意,等你拿了毕业证,学位证以后。再签定正式的用人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学生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属于正式的劳动者,学生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都是属于无效的,也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对于一些实习的学生也是专门制定了实习期间的劳动合同,所以,我国对于劳动合同也是有严格规定的,什么阶段参加的工作,那么劳动合同的形式就会不一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校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2****68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6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校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在相关规定中,在校学生他没有说不属于劳动者,只要是年满16周岁,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那么是不在意他是否是在校学生的,只是如果是应该在义务阶段完成教育义务的,就不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学校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学生出事老师是否有责任取决于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学生在学校被打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对于学校侵权责任的规则一般而言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跟其他归责原则相比,它是在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时,要依行为人的主观意思状态来确定,而不是依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因其缺乏意思能力,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无法进行识别,不能预见其后果,他们是不可能有过错的,其依法律规定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因过错造成其侵害,无论过错程度大小均为损害发生的原因,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的侵害而言,民法无明确规定,但教育法律并未就二者做出区分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目的出发,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造成的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智力发育到一定程度,对事物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对于侵害的发生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以比较过失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我国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责任。”该损害应按照对权利主张者在损害责任中的份额公正和公平地按照程度减少
二、如果要负责该包括哪些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一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三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四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五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七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三、时效和管辖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学校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学生出事老师是否有责任取决于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校大学生能签劳动合同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在校大学生能签劳动合同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学校学生在学校摔倒,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认定 很多人认为校方责任险只要伤害事件发生在校园内, 学校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予赔付。就像乘长途车一样, 乘客买了车票和交通意外保险, 上了车后发生了人身安全, 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在实务中采取的是另一看法,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中关于“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规定,校方责任险实行的是过错责任赔偿原则,索赔的范畴只是在校方有过错责任的情形下才生效。 校方责任险有一些免责规定:学校的故意行为;学校默许或放任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如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住校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以及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中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到校活动期间等超出学校管理范围的时间或空间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就被排除在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外。还有由于学生自伤自杀、学生突发疾病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也被列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外。所以在本文开始所述的大学生在学校自杀身亡此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5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校学生的在校期间,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在校学生的在校期间,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学校在学校发生意外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侵权责任法》规定: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责任。
3.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4.的话需要交诉讼费,委托律师需要律师费。诉讼费由你先垫付,最后由判决各自承担诉讼费金额。
5.可以到鉴定机构或诉讼过程申请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获得赔偿的数额取决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需要你提供材料经过计算确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如构成伤残,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差距很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校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么
可以。根据以下两点:《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学校校长在学校打骂学生 口吐脏字 给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 并且中学生是义务教育 我们请假没去上去 他在学校来到我的班级说以后不用来了,是不尊重我们学生 给我们带来不好的影响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我说的怎么办?没有视频录音什么的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认定很多人认为校方责任险只要伤害事件发生在校园内, 学校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予赔付。就像乘长途车一样, 乘客买了车票和交通意外保险, 上了车后发生了人身安全, 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责任。在实务中采取的是另一看法,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中关于“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规定,校方责任险实行的是过错责任赔偿原则,索赔的范畴只是在校方有过错责任的情形下才生效。校方责任险有一些免责规定:学校的故意行为;学校默许或放任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如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住校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以及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中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到校活动期间等超出学校管理范围的时间或空间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就被排除在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外。还有由于学生自伤自杀、学生突发疾病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也被列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外。所以在本文开始所述的大学生在学校自杀身亡此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学校是在校学生的监护人?
学校不是在校学生的监护人,只是一个临时管理教育的个体。不是监护人但是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学生在校内被伤害,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学生在校外活动时,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接下来我们一起具体来了解一下。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学校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认定 很多人认为校方责任险只要伤害事件发生在校园内, 学校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从而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予赔付。就像乘长途车一样, 乘客买了车票和交通意外保险, 上了车后发生了人身安全, 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在实务中采取的是另一看法,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中关于“校方责任保险基本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学生的人身伤害,依法应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规定,校方责任险实行的是过错责任赔偿原则,索赔的范畴只是在校方有过错责任的情形下才生效。 校方责任险有一些免责规定:学校的故意行为;学校默许或放任教职员工殴打、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如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住校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以及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中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到校活动期间等超出学校管理范围的时间或空间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就被排除在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外。还有由于学生自伤自杀、学生突发疾病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也被列校方责任险的责任范围之外。所以在本文开始所述的大学生在学校自杀身亡此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在校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