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合伙人开店,若其中一个受伤,赔偿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因执行合伙事务受伤,其他合伙人应给予适当补偿;若因第三人侵权受伤,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因自身过错受伤,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合伙开公司想退股,若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条件,满足条件时按约定操作;未约定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退伙。若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等情形,也可退伙。退伙时需对公司财产进行结算。
当原告仅起诉合伙人时,被起诉的合伙人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合伙关系的存在、合伙事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若认为其他合伙人也应承担责任,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以明确责任分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伙人被私自拉走且不知情,首先应收集相关证据,明确被拉走的事实及造成的损失。若合伙协议有约定,按约定追究相关方违约责任;若无约定,可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与侵权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伙人死亡后,其合伙资格能否继承需分情况。若合伙协议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继承人可继承资格;若继承人不具备法定或约定资格、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等,合伙企业应向其退还财产份额;若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一致同意可成为有限合伙人。
起诉合伙企业时,一般情况下可以列合伙人为被告。若合伙企业能独立承担责任,可仅起诉合伙企业;若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可将普通合伙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事务合伙人。比如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存在不正当行为,损害了其他合伙人利益,或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等,其他合伙人可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的裁决。
两人合伙做生意,一方退出时能否拿回本金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合伙协议有相关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未约定,要综合考虑合伙经营状况、盈亏情况等因素。若有盈利或本金未亏损,经协商或按清算结果,可能拿回本金;若亏损,可能无法全额拿回甚至拿不回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