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规定,这个撤销权,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这事的那一天开始算,到第一个周年纪念日的时候,你得赶紧把它用掉。那要是你在债务人做了什么事情之后五年里都没想过要用这个撤销权,那这条路可就要被堵死。撤销权是专门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的,就是防止那些不老实的债务人悄悄藏起他们的财产,让我们这些债权人吃亏。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这个事,其实有两个时间限制需要注意。首先说说债权人撤销权吧,这个要求你得在发现他行动不对劲之后的一年里赶紧采取措施,否则过了这一年的话,这个撤销权就失效。再来说说关于赠予这个事情的撤销,如果你是赠送方,那么在财物真正转移到接收方手上之前,你都是有权随时取消赠送的。但是记住,那些经过公证的或是公益性质的,如救灾、扶贫、助残之类的赠送合同,就不允许你这么随便反悔了。
合同盖章要是不清楚呀,对合同的效力认定可能有影响,但也不是说就一定让合同无效啦。要是盖章不清楚,不过能通过别的办法证明双方的真实想法和达成的一致意见呢,像有双方的签字啦,或者有履行合同的行为之类的,那合同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的。要是没法证明呢,那就可能得双方重新盖章,或者通过补充协议之类的方式来把合同的效力明确清楚啦。
第二,如果这个债务人真的干了这些事儿,那就会影响到债权人能不能拿到钱了。第三,这些事情必须是在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以后才发生的。最后,还要看那个跟债务人交易的人是不是故意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主观上有恶意”。
签完合同交了定金又反悔,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要是违约的是交定金那方,定金就拿不回来了;要是对方违约,就得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主要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执行。要是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商量着把合同解除了,那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处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别死搬硬套。
看懂撤销合同保全这个事,主要就是这么几步:首先,你得确定一下那个欠你钱的人有没有搞什么合法的、可以让你把保全给撤了的事情,比如说他把应该还给你的债给赖掉了,又或者是无缘无故地把自己的财产送给了别人,这些都可能对你造成损失。然后你就得去找个法院,告诉他们你要起诉那个欠你钱的人,要求撤销他的行为。在这个过程里头,你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说明那个人的行为确实是可以撤销的,而且你的利益也真的受到了损害。
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其实不是一回事儿。合同欺诈,就是说两个人签合同时,有一个人故意说些假的事儿给另一个人听,要么就是故意藏着真的事儿,就为了让人家产生错觉。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时候都只是个民事纠纷,主要需要承担的就是赔钱啊、解除合同啊这样的责任。但是,当你犯了合同诈骗罪的时候,那可就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了。这种情况下你是通过编造假话或者隐瞒真相等方式,从对方那里骗走了大笔金额。
判定合同是否存在欺诈呀,得综合好多方面去考虑呢。要是有一方故意把假信息传给对方,或者把真相给藏起来,然后让对方做出错误的决定,那就能认定是欺诈啦。比如说卖东西的人,为了能把东西卖出去,就把产品的性能说得特别好,买东西的人就只根据这些就签了合同,这种情况很可能就构成欺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