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祸对方要求做伤情鉴定,可积极配合。首先应确保鉴定程序合法,选择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若双方就赔偿等问题有争议,可依据鉴定结果,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若交警一开始认定无人受伤后又说受伤,首先可以查看此前认定时的相关记录、询问笔录等,若其认定存在明显错误、程序违规,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后续受伤情况属实,需围绕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和相应后续处理。
定损费用承担情况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比例分担,若一方全责则由其承担;在某些保险合同约定下,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若一方对定损结果有异议自行委托定损,费用通常先自行承担,若结果差异大,由责任方承担。
交通导致人员伤亡的赔偿与年龄有关。一般来说,死亡赔偿金会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若事先谈好营运损失费后对方又要求增加,可先与对方协商,明确已达成的约定,拒绝不合理的额外要求。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当初谈好营运损失费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协议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按原约定执行。
汽车定损后不去修是否可以赔钱,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保险合同有相关约定,或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在定损后即便不修也可能获得赔偿;若合同无约定且未协商成功,保险公司可能仅在车辆维修后才进行赔付。
事故参与度鉴定费用的承担,通常先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垫付。若经鉴定属于侵权方责任,费用最终由侵权方承担;若不属于侵权方责任,则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依具体案情对费用分担作出合理判定。
车辆事故后未定损,若事故责任明确、损失较小,双方可协商定损,也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定损;若协商不成或损失较大,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定损,对定损结果有异议,可申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