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对婚姻关系进行公证。证明现存婚姻关系时,当事人携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前往,公证处依据相关文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并出具公证书,常用于涉外事务。证明曾经存在的婚姻关系,如已离婚或配偶死亡,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档案等材料,经审核可公证。但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办理。
父母给子女现金赠与一般无需公证,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生效。不过,公证有优势,其证明力更强,发生纠纷时能有力证明赠与事实,在担心子女未履行附随义务等情况时,可增强赠与确定性和公信力。不公证也不影响效力,若公证,双方带身份证、协议等材料去当地公证机构,是否公证依自身决定。
律师写的财产公证文书本身无公证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依申请,按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律师可代写财产协议,其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若要使财产事项具备公证效力,需向公证机构申请,由其审查并出具具有法定证明力的公证书。
公证完一般能修改,要视具体情况处理。若公证书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公证机构应撤销并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若存在其他错误则应更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误,可向出具机构复查,复查期限一般为三十日。变更内容需与机构沟通,提供理由和证明,审核通过后可重新公证或更正。
处理公证后反悔的情况,需先明确公证事项。若是赠与公证,一般不可撤销,但受赠人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是合同公证,反悔方构成违约,需承担责任(有法定免责事由除外)。若能证明公证程序违法等,可向公证机构复查,属实则撤销公证书。总之,要结合具体事项和实际情况处理。
公证人需负法律责任,在执业中违反规定要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民事方面,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过错致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损失,先由机构赔偿,再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行政上,违规的公证员会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罚款、停止执业等;刑事上,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责任。
办理买卖合同公证,通常需准备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如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法人营业执照等)、买卖合同文本、特定标的物产权证明、双方签订合同的证据、有代理人时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不同地区公证处要求有差异,当事人应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交材料,公证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并出具公证书,保障当事人权益。
处理对方不配合公证问题,首先要明确公证事项及对方身份。若因合同约定需双方配合办理公证,对方不配合构成违约,可依合同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若是法定需双方参与的公证,如继承公证部分继承人不配合,先沟通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凭生效法律文书无需对方配合完成公证或实现类似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