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后悔需依具体情况处理。若公证书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可向出具机构复查,确认后公证机构撤销并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若仅存在其他错误则予以更正。无法证明有问题时,通常不能单方撤销,可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协商一致申请撤销或变更,协商不成且有合理理由,可起诉由法院裁判改变原公证影响。
若公证事项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不履行时,债权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备好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若公证事项非此类债权文书,另一方不履行构成违约,守约方可先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担责;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父母赠与的钱可以办理公证。赠与公证是公证机构证明赠与人将财产无偿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办理时,赠与人与受赠人要共同到公证机构申请,提交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经审查无误后获公证书。其作用有增强公信力、预防纠纷,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得随意撤销等。
公证处办理公证并非所有事项都全程录像,遗嘱、现场监督等涉及重大权益或易引发争议的事项通常会全程录像,以固定证据、保障程序合法。录像作为公证业务档案一部分,其保留时间与对应公证事项档案保管期限一致。公证档案保管期限分短期、中期、长期及永久,依公证事项性质确定,公证处需按规范完整留存。
法院判决书无需公证。它是法院依法定程序制作、对案件作出的具法律效力的文书,生效后有强制执行力和既判力,证明力由国家司法权威保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生效判决书可作执行依据,无需其他证明增强效力。公证是证明相关事项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判决书本身公信力和确定性高,公证非其生效或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夫妻一方放弃公证,若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形,一般有效。例如双方就财产归属协议,一方明确放弃权益并公证,符合法定程序则具法律效力。但涉及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违反法规强制性规定时,可能无效或可撤销。司法实践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法律生效要件,有争议可诉讼,由法院判定。
夫妻一方获父母赠与并非必须公证。赠与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生效,若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可通过赠与协议确定,协议形式无强制要求,书面或口头均可,书面更利留存证据。公证可增强证明力,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赠与房产时,办理过户登记是关键。担心纠纷等情况可选择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指公证机构依当事人申请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若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经诉讼程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裁定执行,能提高债权实现效率、节省资源。如借款合同公证后,借款人未还款,出借人可快速实现债权。但并非所有债权文书都能办理,需满足特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