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被刑事拘留的人,如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这一申请必须得到法院、司法机构或检察院的批准。 审批过程中,相关机构会严格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确保其符合取保候审的要求。 此外,申请人还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整个申请与审批过程都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仍需接受提审。 取保候审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提供担保和支付保证金后,可以暂时离开拘留所,但仍有义务随时应召出庭接受检查和询问。 侦查工作结束后,案件将转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再提交法院审理判决。 因此,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免除提审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若不会造成社会危险,可以取保候审。 若案件羁押期限届满,尚未作出判决,也应依法取保候审。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孕妇的特殊保护,确保她们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
取保候审不一定非要经过法庭审判。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或法院,如果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当事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 取保候审的条件通常包括: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此,取保候审不一定非要经过法庭审判,但最终判决仍需经过法庭审判。
取保候审期间,如需离开本地,必须事先获得执行机构的批准。 期间,被取保人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住址、职业、联系方式如有变动,须在24小时内通知执行机关。 司法机关传唤时,应积极配合。 同时,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损毁、篡改证言或与同案人串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与案件无直接关联,不能是同案犯或关键证人; 2.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包括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影响力且身体健康; 3.拥有稳定的住所和收入,以确保能持续、有效地履行保证责任。 这些要求旨在保证保证人能够严肃、忠实地履行其职责,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虽非强制要求退还赃款,但如未披露或退还,可能影响取保候审的批准。 刑法上,未认识错误且无悔意的嫌疑人,法院量刑时难以从轻处理。 民事诉讼中,涉及罚金则法官可裁定限期退还,非罚金则受害人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做出裁决。 因此,主动退还赃款有助于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并减少法律后果的严重性。
杀人犯是否能取保候审需视情况而定。 在中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 若犯罪嫌疑人身负轻罪或能确保在有期徒刑期间不对社会造成风险,或患有严重疾病、怀孕、哺乳且对社会无威胁,或逮捕期满而案件未审结时,可考虑取保候审。 但考虑到杀人犯的严重性,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较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