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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8-11-12 16:18:17
音频内容: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监管办法》)明确的内容有:

一、是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二、是明确了挂牌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公开转让性质,是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三、是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公司治理做出原则性规定,引导公司健全公司
治理机制,突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自治。

四、是在信息披露上实施分层监管,区别公开转让、定向发行的公司和股
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司。在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
的前提下,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强化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风险因素。

五、是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定向发行制度,明确豁免核准情形以及储架
发行制度。六是明确了公众公司可以依法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以 及可以发行优先股等证券品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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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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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其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第二章权益披露,第三章控制权变动披露,第四章要约收购,第五章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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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公众公司的价款。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说明收购人具备要约收购的能力。收购人应当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同时,提供以下至少一项安排保证其具备履约能力:
(一)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收购人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权属变更或锁定;
(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要约收购所需价款出具的保函;
(三)财务顾问出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书面承诺。如要约期满,收购人不支付收购价款,财务顾问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进行支付。
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披露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或其聘请的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收购人以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程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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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2、股票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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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非上市公司监管办法内容有哪些,因为叔叔对具体的内容不是很清楚。
[律师回复]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六条公众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众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作出具体规定,规范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第七条公众公司应当建立兼顾公司特点和公司治理机制基本要求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明晰职责和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众公司的治理结构应当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众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公众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并安全保存。 
  股东大会的提案审议应当符合程序,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董事会应当在职权范围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不得代替股东大会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和授权范围的事项进行决议。
  第十条 公众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等情况进行充分讨论、评估。 
第十一条公众公司应当强化内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及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 公众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第十三条公众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十四条 公众公司实施并购重组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聘请证券公司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并购重组损害公众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进行公众公司收购,收购人或者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和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被收购公司获得财务资助,不得利用收购活动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众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十六条 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的相关资产应当权属清晰、定价公允,重组后的公众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不得损害公众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约定建立表决权回避制度。
第十八条 公众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约定纠纷解决机制。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仲裁、民事诉讼或者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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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一个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会引起公司构架的一些改变,所以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对于私立小公司那就没有必要了。2、做国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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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叔叔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非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因为叔叔对具体的内容不是很清楚。
[律师回复]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六条公众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众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作出具体规定,规范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第七条公众公司应当建立兼顾公司特点和公司治理机制基本要求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明晰职责和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众公司的治理结构应当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众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公众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并安全保存。 
  股东大会的提案审议应当符合程序,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董事会应当在职权范围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不得代替股东大会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和授权范围的事项进行决议。
  第十条 公众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等情况进行充分讨论、评估。 
第十一条公众公司应当强化内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及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 公众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第十三条公众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十四条 公众公司实施并购重组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聘请证券公司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并购重组损害公众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进行公众公司收购,收购人或者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和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被收购公司获得财务资助,不得利用收购活动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众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十六条 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的相关资产应当权属清晰、定价公允,重组后的公众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不得损害公众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约定建立表决权回避制度。
第十八条 公众公司应当在章程中约定纠纷解决机制。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仲裁、民事诉讼或者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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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非上市公司监管办法的内容是啥,我闺蜜最近要从事相关的工作,所以准备了解一下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规定非上市公司监管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和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第三条 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到股权明晰,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众公司股票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开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第五条为公司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发表专业意见,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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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的收购以及相关的股份权益变动的活动,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也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到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情,也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任何人都不能够使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损害代购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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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如何收购非上市公司收购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我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我所掌握的股份很少。最近,公司做出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打算收购一家非上市的公司。请问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有哪些程序呢? 【律师解答】 根据所述收购情况,应遵循以下程序: 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透露给买主的机密不至于被外人所知。 2.调查。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调查,这能使收购方得到一个专家作出的对被收购方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的评价。同时,收购方律师应当对目标公司的账册和地方特许权作一次特别调查,并且检查所有的原始合同、保证书和许可证等。收购方律师还希望调查卖方雇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意见、工厂惯例和退休金安排等。 3.董事会批准。如果一项收购由一家公司或由一家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实施,通常在签订法律上不可变更的协议之前,需要得到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批准。如果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是企业集团的附属公司,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一份项目报告,取得母公司董事会的许可。 4.政府部门的批准。一般地,各国都有反垄断法,故大型收购往往需要一定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5.谈判。显然,谈判主要涉及交易的方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一般地,谈判应紧扣一个经过仔细计划过的时间表。 6.收购决议。收购决议要根据谈判达成的原则制定且要经过收购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7.交换合同。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都必须作出承诺,从无条件交换合同之时起,购买方就成为公司的受益所有者。 8.声明。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通常会向新闻界发表声明,以把收购信息告之雇员和主要的客户与供应商。 9.核准。合同交换后购买方律师一般会提出调查被购买方土地的产权,或者被购买方律师主动提供这方面的证明。同时,所有合同中所要求的特别许可或权威机构许可,都是在这一阶段申请的。 10.特别股东大会。当需要股东核准时,收购方将举行特别股东大会以进行投票表决。 1 1.董事会改组。这一步常是被收购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即将离任的董事辞职和任命收购方提名的人员以改组董事会。股权证和过户表格将经过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重新登记和盖章。 1 2.正式手续。改组后,应在限定时期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1 3.重整。收购完毕后,收购方将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解释收购方目前的扣算和管理企业的常用方法,向谁报告工作等。一般收购方会计人员会解释收购方将来所需的财务报告要求。在完成了这些步骤后,一体化的工作才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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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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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7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聘请的财务顾问,不得同时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或者与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存在关联关系。财务顾问应当根据委托进行尽职调查,对本次收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发表专业意见。财务顾问报告应当对以下问题进行说明和分析,发表明确意见:
(一)收购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
(二)收购人的实力及本次收购对被收购公司经营性和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三)收购人是否存在利用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或者由被收购公司为本次收购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涉及要约收购的,分析被收购公司的财务状况,说明收购价格是否充分反映被收购公司价值,收购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对被收购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接受要约提出的建议;
(五)涉及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还应当根据该证券发行人的资产、业务和盈利预测,对相关证券进行估值分析,就收购条件对被收购公司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接受收购人提出的收购条件提出专业意见;
(六)涉及管理层收购的,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分析,就本次收购的定价依据、支付方式、收购资金来源、融资安排、还款计划及其可行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有效性、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最近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业务往来情况以及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其他内容等进行全面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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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如何收购?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我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我所掌握的股份很少。最近,公司做出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打算收购一家非上市的公司。请问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有哪些程序呢? 【律师解答】 根据所述收购情况,应遵循以下程序: 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透露给买主的机密不至于被外人所知。 2.调查。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调查,这能使收购方得到一个专家作出的对被收购方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的评价。同时,收购方律师应当对目标公司的账册和地方特许权作一次特别调查,并且检查所有的原始合同、保证书和许可证等。收购方律师还希望调查卖方雇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意见、工厂惯例和退休金安排等。 3.董事会批准。如果一项收购由一家公司或由一家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实施,通常在签订法律上不可变更的协议之前,需要得到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批准。如果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是企业集团的附属公司,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一份项目报告,取得母公司董事会的许可。 4.政府部门的批准。一般地,各国都有反垄断法,故大型收购往往需要一定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5.谈判。显然,谈判主要涉及交易的方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一般地,谈判应紧扣一个经过仔细计划过的时间表。 6.收购决议。收购决议要根据谈判达成的原则制定且要经过收购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7.交换合同。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都必须作出承诺,从无条件交换合同之时起,购买方就成为公司的受益所有者。 8.声明。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通常会向新闻界发表声明,以把收购信息告之雇员和主要的客户与供应商。 9.核准。合同交换后购买方律师一般会提出调查被购买方土地的产权,或者被购买方律师主动提供这方面的证明。同时,所有合同中所要求的特别许可或权威机构许可,都是在这一阶段申请的。 10.特别股东大会。当需要股东核准时,收购方将举行特别股东大会以进行投票表决。 1 1.董事会改组。这一步常是被收购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即将离任的董事辞职和任命收购方提名的人员以改组董事会。股权证和过户表格将经过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重新登记和盖章。 1 2.正式手续。改组后,应在限定时期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1 3.重整。收购完毕后,收购方将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解释收购方目前的扣算和管理企业的常用方法,向谁报告工作等。一般收购方会计人员会解释收购方将来所需的财务报告要求。在完成了这些步骤后,一体化的工作才正式开始。
非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怎么收购,收购公司有什么规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我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我所掌握的股份很少。最近,公司做出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打算收购一家非上市的公司。请问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有哪些程序呢? 【律师解答】 根据所述收购情况,应遵循以下程序: 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采取这种方式,卖主能使他准备透露给买主的机密不至于被外人所知。 2.调查。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会计师进行调查,这能使收购方得到一个专家作出的对被收购方财务、商业和行政事务的评价。同时,收购方律师应当对目标公司的账册和地方特许权作一次特别调查,并且检查所有的原始合同、保证书和许可证等。收购方律师还希望调查卖方雇员的雇佣条件、工会的意见、工厂惯例和退休金安排等。 3.董事会批准。如果一项收购由一家公司或由一家企业集团的核心公司实施,通常在签订法律上不可变更的协议之前,需要得到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批准。如果收购方或被收购方是企业集团的附属公司,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一份项目报告,取得母公司董事会的许可。 4.政府部门的批准。一般地,各国都有反垄断法,故大型收购往往需要一定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5.谈判。显然,谈判主要涉及交易的方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一般地,谈判应紧扣一个经过仔细计划过的时间表。 6.收购决议。收购决议要根据谈判达成的原则制定且要经过收购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7.交换合同。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都必须作出承诺,从无条件交换合同之时起,购买方就成为公司的受益所有者。 8.声明。在交换合同时,收购双方通常会向新闻界发表声明,以把收购信息告之雇员和主要的客户与供应商。 9.核准。合同交换后购买方律师一般会提出调查被购买方土地的产权,或者被购买方律师主动提供这方面的证明。同时,所有合同中所要求的特别许可或权威机构许可,都是在这一阶段申请的。 10.特别股东大会。当需要股东核准时,收购方将举行特别股东大会以进行投票表决。 1 1.董事会改组。这一步常是被收购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即将离任的董事辞职和任命收购方提名的人员以改组董事会。股权证和过户表格将经过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的重新登记和盖章。 1 2.正式手续。改组后,应在限定时期内到政府部门登记。 1 3.重整。收购完毕后,收购方将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解释收购方目前的扣算和管理企业的常用方法,向谁报告工作等。一般收购方会计人员会解释收购方将来所需的财务报告要求。在完成了这些步骤后,一体化的工作才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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