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事责任承担中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该条款仅仅是原则性指导,具体量刑需要结合犯罪情节恶劣程度、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由司法机关予以裁量。G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