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的第一页是户主页,一般标明户口的类别、户号、户主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下面盖有有当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户口本是口头语,正式名称是“居民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户口簿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居民户口簿》,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户口簿挂失办理机构:户籍地派出所。所需材料: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的依立户材料签发居民户口簿;遗失的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内成员持本人及户主身份证补办;换领的由户内成员持原户口簿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条件;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收费情况:申报立户不收费;变更户主、遗失、换领户口本收取工本费3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