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关于检察院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这一问题,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的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第号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案的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此致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