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公司法》、《合同法》及《继承法》等有关规定,不可由继承人直接公证转让,需先由继承人合法继承后,另行转让。
二、参考法条如下:《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的股权,既包括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也包括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