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定合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追认之前,合同效力待定。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情况:欠缺民事能力的行为;无权处分的行为;无权代理的行为。可撤销合同:指合同已生效,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有权撤销。经撤销的合同自成立时无效。如果撤销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驶撤销权,该合同效力继续。情况: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注意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3.无效合同:定义即为种类分类。情况:参照《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
(一)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
(二)意思表示不自由且损害国家利益。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