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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0-08-31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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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它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性,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特定的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中级以上人民不适用特别程序。
    第二,特定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特定的,即限于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在这两类案件中,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争,也不存在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具体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案件、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此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指定或撤销监护案件,从性质上讲也是非讼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比照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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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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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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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特点:国际性,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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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看守所几点律师会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类事件中,并无严格的时间规定。在审查起诉以及审理阶段,律师无需获得任何许可便可进行会见,且会见次数并无明确限制,只需遵循看守所的工作时间表即可。
此外,在会见过程中,律师还能享受到如下条件:
首先,律师有权直接、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侦查人员的批准或者同意,同时侦查人员亦不得在场;
其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及时间并不受侦查人员的安排和制约,完全由律师依据自身时间自行决定。鉴于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因此在会见安排方面,律师的权益反而优先于侦查人员;
最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首次会见往往在警察局进行,由侦查人员负责安排,会见地点通常是一个独立且封闭的空间,侦查人员不会在场,同时也禁止使用录音或监听设备。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交流是面对面的,中间没有任何障碍物,也不允许通过电话进行沟通。而在看守所等其他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则需由看守所提供相应的场地,其会见条件及要求与起诉后的会见相同,即需要一间单独的房间,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禁止使用电话,且不得进行监听。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
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
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会见顺利和安全进行。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并与看守所工作安排和办案机关侦查工作相协调。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
在律师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辩护律师书面同意,可以安排在讯问室会见,但应当关闭录音、监听设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
辩护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助理人员随同辩护律师参加会见的,应当出示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办案机关应当核实律师助理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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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人员受贿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本罪的实施者被称为“特殊主体”。当责任人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时,若其所涉及的受贿数额在法律标准内属于较大范围的,将面临着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而如果数额超过法定标准且较大的情况下,则可能会受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可能要面临没收个人财产的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该项犯罪而言,设置了特殊的主体要求,即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虚假诉讼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涉嫌实施虚假诉讼罪的情况下,若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便可依法获得取保候审:
首先,应当是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若是其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之上的刑法,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险性;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体质状况较差,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者哺乳期内的妇女,只要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也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判刑还要民事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中国法律所立之规,凡存有故意伤害他人之意图并在经由人民法院审判后被判定为罪行者,不得因刑事责任的承担而豁免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乃两项相互独立的惩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指出,若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则犯罪分子除了要接受法律的刑事制裁之外,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那些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如果他们的财产无法全额支付罚金,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那么他们必须首先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且无需判处刑罚的情况,可以考虑免于刑事处罚,但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进行处理,或者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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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网络金融犯罪有哪些特点?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金融犯罪。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3、犯罪手段的多样化。4、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5、犯罪成本低,作案工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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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中国强奸罪如何判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涉嫌强奸罪的被告人,根据法律规定,可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被告人违背了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情节恶劣的强奸行为将会被认定为强奸罪,而且会被严加惩处,更甚者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3.如果被告人在强奸妇女或幼女的过程中有任何法定的轻度犯罪行为,比如对被害人造成了身体部位的严重损伤或者引发其他严重伤势,甚至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过治疗后仍无法挽回生命,那么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严厉惩罚。
关于强奸罪的定义,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它是指被告人通过暴力、威胁或欺骗等手段,强迫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所谓的“致人重伤、死亡”,则是指被告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被害人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是失去了生命。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确保每一个被告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强奸罪的主体并非仅仅局限于男性,女性同样有可能成为该罪行的实施者或共犯。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女性更多地扮演着教唆犯、帮助犯以及间接正犯的角色。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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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执行特点
执行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2、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3、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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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强奸罪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强奸案这一类涉及其严重性和伦理性的刑事犯罪,其处理过程涉及到刑事诉讼法的诸多方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适用。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这一重要程序,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要在刑事案件中的受害者因被告的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人身损害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即可向法院申请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在此前提之下,受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主张自己的权利,向加害方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仅限于对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并不包括精神损失部分。若受害人希望获得精神损失的补偿,则需在刑事诉讼结束之后,另行发起民事诉讼以寻求救济。
2.当受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时,他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如果受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同样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资格。
此外,如果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因此次犯罪行为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亦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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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在我国包括哪些?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具有特殊性。 就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问题的性质而言,其和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是一样的,都是经济赔偿问题,属于民事诉讼性质。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具有依附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居于主导地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处于依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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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民警被刑事拘留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当个人遭受刑罚之逮捕时,首要步骤就是立即与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取得联系,主动了解其非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及细节状况。
其次,您还享有向相关机构咨询关押地点的权利。按照强制性法律条例规定,对疑犯的传唤、拘禁行为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且严禁以传唤、拘禁等方式变相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此外,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之后,除非存在妨碍调查工作进行或无法通知到相关人员的特殊情况外,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的原因以及关押的具体场所,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或其所属单位。
第三,若在被拘留数十天后仍未收到拘留通知书,这可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在异地被捕,此时,办案部门的拘留通知书会被邮寄至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但由于无法联系到犯罪嫌疑人家属,因此无法完成通知程序。在此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可直接拨打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查询是否收到了拘留通知书,进而获悉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地点及其罪名。
最后,倘若家属确认亲人已被拘留或逮捕,并且明确知道其被关押的具体场所,那么他们可以及时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探望,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强奸罪有没有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强奸罪系侵犯人身权利之严重犯罪,其公诉期通常设定为十年。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犯罪行为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将失去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首先,对于所判处的最高刑罚未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若已过五年,将不再进行追诉;
其次,如果被判处的最高刑罚大于五年但未满十年,则必须待十年后才能停止对该类犯罪的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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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是什么,特点有哪些
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要的作用。国际性,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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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国刑法绑架罪有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解析:
绑架罪,乃指意图勒索财务或实现其他不正当目的,利用暴力手段、威逼恫吓及其他不当方式,强行将他人拘禁至指定地点的违法行为。
同时,该犯罪行为还可表现为将他人当作人质进行要挟。
根据犯罪动机类别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以勒索财务为直接目的实施的绑架行为;
第二类则是出于政治目的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将他人作为人质进行拘禁;
第三类则是以获取财务为主要动机,通过盗窃婴幼儿来达到犯罪目的。在实施过程中,犯罪分子通常会采用暴力、威胁或药物麻醉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绑架行为的对象并不仅限于成年人,还包括妇女、儿童以及婴幼儿,甚至包括犯罪分子自己的亲生子女或父母。绑架的本质在于让受害人处于犯罪分子或第三方势力的实际掌控之下,实际上,也存在着让未成年人的父母被迫离开日常居住地,从而实际控制未成年人的情况。同样,也存在着让受害人仍然留在原住所,但却剥夺了他们的行动自由和人身安全的绑架案例。因此,绑架行为并不一定需要让受害人离开原本的生活环境。
此外,绑架行为必须具备强制性,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必须通过暴力、威胁或药物麻醉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有效的人身控制。对于那些失去或缺乏行动能力的受害人,犯罪分子可能会采取盗窃、运输等手段,将他们置于犯罪分子或第三方势力的实际掌控之下,这种情况也可能构成绑架罪。例如,以勒索钱财为主要动机,通过盗窃婴幼儿来达到犯罪目的的,同样构成绑架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天津河西取保候审地点在哪
[律师回复] 解析:
取保候审的执行地点常规定于嫌犯的居住场所,此决策则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行使裁量权予以确定。公安机关一旦审慎决定实行取保候审,将依法下发通知,要求位于嫌犯所在地派出所执行相关细节工作。这一流程的设计初衷在于确保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得到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在大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地点会设定为被告人的居住地,这有助于公安机关更全面地了解被告人的日常行为动态,从而便于实施有效的监管。这一策略的制定旨在寻求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与社会公共安全需求之间的平衡。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异地取保候审亦有可能出现,即被告人无法在其居住地接受取保候审。这种情况往往需要经过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因为异地取保候审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相对较多。由于身处异乡,公安机关可能难以对被告人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从而使案件处理变得更为复杂。因此,异地取保候审通常仅在特殊情况下方可实施,且必须慎重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得失。总的来说,取保候审的执行地点选择乃是一项审慎周全的决策过程,旨在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尊重,同时又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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