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加拿大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受理案件审理的程序是这样的:
1、收到状,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向居住在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送达顺利则时间较短,如果是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则需6个月。
3、被诉方接到诉讼文书后,至少有30日的答辩期,在此期间被诉方可以书面进行答辩,也可以在开庭时进行答辩。
4、如缺席审理,裁判文书无法送达的话,也应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个月。
5、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国外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为30日,在国内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仍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