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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09-25 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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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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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案例
    一:
    2008年1月5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预应力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款项支付:预应力筋铺放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合同额的50%。预应力施工全部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至合同额的80%。结构验收后60日付清余款。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依约进场施工,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发包方未完全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只在2008年1月2日支付过5000元劳务费,至5月7日,双方也没有对合同项下的劳务费进行结算。请问,承包方欲发包方讨要劳务费,本案有没有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答问】
    本案应属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按合同约定劳务费分三期支付:“预应力筋铺放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合同额的50%;预应力施工全部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方至合同额的80%;结构验收后60日付清余款”。该合同款项支付期限清楚明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按照上述规定,本案诉讼时效应从承包方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本案约定的支付期限为三期,应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所以本案诉讼时效期应从 “结构验收后60日”后起算。
    本案的诉讼时效应从发包方违约时起算,发包方违约之时应是“结构验收后60日”后的
    第二天,诉讼时效应从此时起算,以此推定,本案已过诉讼时效。
    案例
    二:
    甲方(某房地产公司)与乙方(某工程建筑公司)于1997年9月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中约定“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工程已在1999年1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给甲方投入使用,但双方并未进行工程决算,直至2009年9月乙方找甲方交涉讨要工程款,但甲方回复说已过诉讼时效,不同意支付。乙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取回未结算的工程尾款。
    【律师评点】
    在实务中,这样的问题并不少,对此类问题一般有如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工程款未过诉讼时效。乙方完全有权向提讼,要求甲方进行结算,支付尾款。理由是该工程款未经结算,即没有明确的金额,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最终确认,因此诉讼时效还没有开始起算。依据是最高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问题的复函》。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工程款已过诉讼时效,已丧失了胜诉权,进行诉讼风险很大,或者说已没有意义。理由是双方已明确约定了结算的时间,并且乙方在明知的情况下10年后才提出主张,是对自己权利放弃的表现。
    本人支持第二种观点,但不同意第二种观点陈述的理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之日。”
    按此规定,本案虽未结算,但可以确定应付款之日为工程交付之日。工程交付之日或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均列为发包方应付款时间,并没有要求必须达到工程款结算金额明确。没有按照约定结算双方都有过错,全由一方承担有失公平。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乙方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案例
    三:
    我公司把一项工程交由某施工企业施工,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发生工期严重拖延,现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讼索要工程款。请问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从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起计算还是从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律师答问】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行使请求权的前提是权利已经确定。工程款未结算,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还未确定,行使请求权的条件还不具备,诉讼时效还没有起算。工程结算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已明确,债权人对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可以做出明确的判断,因此,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是工程结算之日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之日”。
    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工程没有竣工结算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分三种情况有上述三个起算点。
    案例
    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请问,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律师答问】
    应当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相对人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可以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此时起计算时效,方便且符合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全文
    9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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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的确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这表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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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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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
出现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首先明确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只有有效的合同才能受法律保护。由于建设工程确定面积产生了纠纷。这种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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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南京开设赌场罪判刑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分子,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同时并处罚金。在此基础上,如果定为从犯的,则可依法给予从轻处罚。反之,若行为人是以营利为目的,采取召集众人进行赌博或者将赌博作为其主要职业活动的,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同时并处罚金。而对于那些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同时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此外,对于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且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当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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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
建设工程确定面积纠纷就是当事人和承包方在合同上签订的面积(即预估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致,由此产生了纠纷。这种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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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主体
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但承包人要求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以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需要,法院也可以追加发包人为第三人;实际施工人直接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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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之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级别时,即一千至三千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同时还将会被处以罚金。
2、若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之数额触及“数额巨大”范畴,即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则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3、而对于那些盗窃公私财物之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级别的犯罪分子,即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他们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也会被课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执行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此外,对于盗窃数额较大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罪犯,其量刑标准如下:
1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2500元的,将被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的处罚;
25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4000元的,将被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处罚;
4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7000元的,将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处罚;
7000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10000元的,将被处以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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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建设合同纠纷管辖地?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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