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特别步骤的救济途径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0-09-25 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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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特别程序的救济途径
    1、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对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当事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一、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二、特别程序的特点
    1、非讼性:选民资格案件除外。
    2、审判组织的特殊性:独任制为原则,单一式合议庭为例外。
    3、审级制度和审限的特殊性:一审终审+审限较短。
    4、级别管辖:一律由基层管辖。
    5、免交案件受理费。
    6、救济机制的特殊性:不适用再审;自带救济。
    相关知识:什么是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
    (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
    (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
    (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须于选举日前审结外,自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者公告期满一个月内审结。
    (6)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交诉讼费用。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全文
    14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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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步骤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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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特别程序救济的途径是什么?
民事特别程序救济的途径是: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在我国的民事案件的处理中,适用特别程序的人民法院是特定的,即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适用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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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扒窃是特殊的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原文为:
扒窃与偷窃之分在于是否采用殊途同归的徒手盗窃手段;
扒窃多发生于公共场所或交通设备之上,倾向于公然行动,涉及到财产的公开扒窃,而偷窃则偏向于隐蔽行事,具体行径更为广泛。
在刑事法律领域,扒窃与偷窃乃针对两种不同类型的盗窃行为,然而它们的特性皆可归纳为盗窃行为;
扒窃是刑法中所特指的广义概念,既涵盖了偷窃行为,也包括偷盗行为,而“偷盗”通常为社会大众生活中的习惯性用语,在刑法范畴内均被视为盗窃行为。
扒窃,也即在公众交通工具或公共设施上直接盗取他人身上装载的财物,主要采取类似割破衣物、强行夹带等手法,秘密窃取他人衣物、包袋内的现金或贵重物品。
在行为特征方面,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盗窃行为,扒窃具有自身独特的作案模式;
因此,从理论角度来看,只要实施了符合扒窃性质的盗窃行为,便可构成犯罪。
偷窃,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常被称为“偷东西”的违法行为,简称为偷窃,这是一种较为通俗易懂的表述。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并施行的《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中,将“扒窃”定义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由此可见,“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乃是判定“扒窃”行为性质的两大关键因素,因此,如何准确解读“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对于“扒窃”行为的定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第四款规定: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六款规定: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扒窃和偷窃的这样的一种行为,在法律术语当中是有一个不同的概念说法的,一般情况下扒窃更为具体和特定化的,而后者偷窃的概念是相对来说非常的广泛,但是处罚的力度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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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案件的救济途径包括什么?
特别程序案件的救济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适用特别程序作出判决、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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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欠20万自救方法有哪些合法途径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信用卡逾期后的自救策略:
首先,您可以尝试向亲朋好友求助,寻求他们的帮助以筹集足够的款项以归还给银行;
其次,若您面临的仅仅是短暂性的经济困境,可考虑向银行申请延迟还款时间,缓解燃眉之急;
再次,银行也为客户提供了停息挂账的服务,只需向银行提出申请即可;
除此之外,您还可以主动联系银行,尝试减免部分还款金额,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选择发起诉讼,以便从法律层面上减轻信用卡债务负担。
关于最低还款额,目前各大银行均设置了相应的最低还款额度,只要在最终还款期限之前偿付最低还款额,便不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但需要注意的是,每日需支付万分之五的利息;
对于分期还款,您可以在最终还款期限之前申请分期付款,根据自身实际还款能力进行分期,同时,分期手续费会随着分期期数的增加而逐步提高;
另外,您还可以通过调整账单日来延长还款期限,然而,账单日并非随意更改,且各家银行对此的规定有所差异,有的银行允许每年更改两次,有的则仅限一次;
最后,您可以积极与银行沟通,详细阐述您的具体情况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以证明您并非有意拖欠还款,而是由于某些合理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按时还款。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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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特定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之详解:
1、上报程序规定明确。
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所审理且被判死刑的一审案件,若被告方未提出上诉,则需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通过之后,再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最终审批。
2、在复核审理过程中,对于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并由三位资深审判员组成死刑复核合议庭进行审理。
3、经过严谨的复核审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将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示公正。
二、死刑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死刑仅适用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那些理应判处死刑的罪犯,倘若并非必须立即执行,则可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然而,死刑的执行,除了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外,其余均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则可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或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中职务侵占罪针对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属于特殊的范畴,主要涉及到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2、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个犯罪群体具体分为三个部分,即三类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首先,我们要提到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人必须排除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因为他们在公司中担任着实际的领导角色,拥有一定的权力,因此自然可以被视为本罪的行为主体。
其次,我们要讨论的是上述公司的其他员工,这其中包括了除了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普通职员和工人。
同样地,这些人也必须排除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他们或是由于具备特定的职权,或是由于从事特定的工作,从而能够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者工作便利来侵占公司的财产,进而构成本罪的行为主体。
最后,我们要关注的是上述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这其中包括了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全体职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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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的救济途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工伤纠纷的救济途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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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困人员供养证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申请成为农村五保户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者,应自行向所属村民委员会递交申请;
其次,若由于年龄尚幼或智障影响无法表达自身意愿,可委托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表为其申请;
再次,经过村民委员会公开公正的评议之后,如符合相关条件,则需在本村范围内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至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第四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评议意见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须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及相关资料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最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需要在收到审核意见和相关资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审批决定。
对于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者,将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拒绝原因。
此外,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详尽的调查核实。
如有必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亦有权进行复核。
申请人、相关组织或个人均需积极配合,接受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当五保供养对象不再满足法定条件时,村民委员会或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及时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同样地,五保供养对象离世后,丧葬事宜处理妥当,村民委员会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仍需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方能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
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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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的救济途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伤纠纷的救济途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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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缓刑改变执行地的正当理由要有什么特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缓刑刑罚可依照规定予以适当变更。
具体而言,如果罪犯在缓刑期间奉公守法,没有再行犯罪,那么其原先所被判处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幅度较轻的刑罚将得以在缓刑期结束之后不予执行,或者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可以酌情予以下调缓刑考验期限。
然而,若罪犯在缓刑期间再次触犯法律,构成了新的犯罪行为,那么法院将会依法撤销其缓刑资格,并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重新裁定对其施加新的刑罚。
缓刑作为一项独特的刑罚执行制度,主要针对那些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具有改造潜力的罪犯,通过给予他们一段时间的缓刑考验期,以便让他们有机会改过自新,同时也为刑罚的最终执行保留了可能。
需要明确的是,缓刑并非一个独立的刑种,而仅仅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种特殊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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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茶属于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应当明确指出,不得擅自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及林粮间作或实施超标农田林网工程;
严禁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借口,在基本农田区域内挖掘池塘实施养鱼、建设供畜禽饲养之用的建筑物等严重损害耕作层的生产经营行为;
坚决禁止以生态保护为由,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从事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施工;
严格制止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农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违规现象。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做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
安全生产违法做法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准则、行业准则和规程的违法做法。
安全生产违法做法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金;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做法;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挖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注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职位证书;
(七)停业;
(八)拘捕;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送外卖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卖员在送餐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可被视为工伤处理。
对于职工因工作而遭受的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他们有权得到相应的工伤医疗保障。
按照规定,职工在面对工伤时,应选择与用人单位签署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如果情况紧急,可优先选择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同时,工伤所需的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这些标准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协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共同制定。
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批准后,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均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支付。
至于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则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予以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信用卡催收基本步骤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信用卡催收机构前往银行进行欠款收取的相关事宜,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客户所持有信用卡出现逾期未偿付情况之后,银行往往会通过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向其明确告知尚存的未结清款项,若在接收到此类通知后,客户仍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银行将会持续地通过短信的方式进行提示;
其次,当银行发现单纯依靠短信提醒并不能有效促使客户还款时,便可能采取更为直接的人工电话联系方式进行催收;
最后,若催收人员发现客户无法自行解决欠款问题,则可能会选择对客户的通信录进行全面爆破,进而拨打电话至客户的亲友、同事或其他与之有关联的人士处。
至于信用卡逾期被诉诸法律程序的具体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环节:
首先,银行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为其拖欠的款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法院在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如认为具备受理条件,则应予以立案处理;
再次,法院需向债务人为其送达正式的起诉状,并给予其充分的答辩期限,通常为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
第四步,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第五步,法院将依据审理结果,作出最终的判决;
最后,若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方仍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对于逾期不还信用卡而可能面临的刑事追责问题,则需要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首先,债务方必须存在明显的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其次,债务方的透支行为累计达到人民币1万元以上;
最后,银行在经过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能收回欠款。
综合上述内容,我们不难看出,银行在催收欠款过程中所采用的手段主要包括短信和电话提醒等方式。
同时,信用卡逾期被诉诸法律程序也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规定,所有相关当事人都应该严格遵守这些规定。
至于信用卡逾期不还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同样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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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的救济途径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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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特许经营的三种类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商业特许经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细分为三种主要形式:
生产特许、产品-商标特许以及经营模式特许。
首先是生产特许。
在这种形式下,由受许方负责投资建立工厂,或是采用贴牌生产(OEM)的方式,利用特许方授予的商标或标识、专利、技术、设计以及生产准则进行产品的加工或制造,随后将这些产品通过经销商或零售商进行销售,而受许方并不直接与最终用户(即消费者)进行交易。
其次是产品-商标特许。
在此种形式下,受许方有权使用特许方的商标及零售策略来进行特许方产品的批发和零售业务。
尽管作为受许方仍然保留了原有的企业名称,但他们只能单独或在销售其他商品的同时销售特许方生产并获得商标所有权的产品。
最后是经营模式特许。
在这种形式下,受许方被授权使用特许方的商标、商号、企业标志以及广告宣传,完全依照特许方所设定的单店经营模式进行经营活动;
受许方在公众面前展现出的形象完全代表着特许方的企业形象;
特许方对于受许方的内部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都实施统一的管理,拥有强大的控制力。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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