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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0-09-25 广东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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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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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登记申请书;
    2、个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7、个人委托代理的,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委托办理的,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开发企业新建房屋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
    (1)、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2)、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全文
    14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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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初始登记可以诉讼确权吗,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未初始登记可以诉讼确权吗,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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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归属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即便事主双方并未就他人宅基地之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达成任何明确协议或约定,但此类房屋仍应毫无疑问地归属宅基地使用权人(集体成员之间的转让行为除外)。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宅基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相互独立且分离的,这意味着广大村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则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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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初始登记能否买卖,怎么进行房屋初始登记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产没有初始登记能否买卖,怎么进行房屋初始登记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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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低于或等于人民币10万元时,应按部分7%的比例收取费用,但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元作为最低收费标准。
这段表述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1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7%,最后是收费下限为“不少于”5000元。
(2)若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部分6%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1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6%,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3)如果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那么应按照部分5%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5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5%,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4)若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应按照部分3%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10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3%,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5)若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应按照部分1%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50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1%,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6)若一审争议标的金额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应按照部分0.5%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超过”50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0.5%,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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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费用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遗产房产过户过程中,税费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契税根据不同情况会产生不同的税率,通常按照房屋价值的3%到5%核定,然而,如果作为继承人的您继承的是具有法定效力的遗产,那么这类通过法律规定继承而来的房产将被豁免征收契税;
其次,需要支付登记工本费以及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其中,登记工本费的具体金额因住宅或非住宅性质而有所区别,住宅类为80元,非住宅类则为550元;
最后,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费用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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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初始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安置房初始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安置证明、有关个人证明文件、安置单位有关文件等,当事人可以提交上述不同的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来办理安置房产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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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是银行放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确实如此,当房地产抵押程序顺利完成之后,便可以展开房贷的发放工作了。
值得注意的是,房贷项目下面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一旦正式生效,贷款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贷款当事人亲自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
由于贷款方与银行之间已经达成了明确的贷款协议,所以银行依照约定进行放款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然而,如果银行未能如期履行放款的义务,那么这就构成了它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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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对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所有权登记,购房者购买开发商房屋所进行的登记,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初始登记必须由开发商提供相关建房资料进行办理。也就是说对于新修建的商品房,一般都是要进行初始登记的。那应该怎么办理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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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危险房屋拆除程序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法制框架下,针对那些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已经形成了一套严谨规范的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首先,我们要对“危房”这一概念有清晰的认识,它所指向的是那些由于长期疏于保养、结构稳定性差、地基沉降明显、墙体出现严重裂缝以及其他建造质量问题而潜在着倒塌事故风险的建筑物。
其次,当某个房屋引起了是否属于危房的质疑时,房主可以委托适合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全面评估与鉴定。
若经鉴定后证实该房屋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那么便可将其归类为危房。
接下来,便是关于危房拆除的具体程序。
当某栋房屋被确认为危房之后,相关部门会向房主发出拆除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拆除工作。
如若房主未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最后,我们来谈谈赔偿事宜。
在危房拆除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则需依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方政府甚至可能会提供临时性住所或安置点以供选择。
当然,在整个拆除过程中,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相关部门应尽全力避免因拆除作业引发的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事件。
综上所述,危房的拆除行动旨在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因此,对于这类危房,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拆除措施。
同时,相关部门亦须尽力保障房主的合法权益,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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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预登记的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不同2、办理流程不同1、初始登记办理程序1、流程申请登记→ 窗口受理→ 地籍调查→ 地籍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登记注册→核发证书→窗口领证2、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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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就业证补办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如何申领就业报到证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在择业期间内,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相应标准的《就业协议书》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接收函前往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其次,当毕业生决定返校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时,建议随身携带存储设备以便于下载和保存本人的就业信息数据。
完成上述步骤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会为其开具一份前往本省就业办公室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介绍信。
最后,毕业生必须亲自前往该省就业办公室办理《就业报到证》。
在办理就业报到证过程中所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首先是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个人照片等基本资料;
其次是档案、各类荣誉证书的原件以及户口本等重要文件;
此外,还包括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以及报到通知等必备材料。
若毕业生不慎丢失了就业报到证,则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以供补办:
首先是毕业证的原件;
其次是毕业生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
再次是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最后是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批准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需加盖学校公章。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
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闯红灯复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解析:
交通违法行为的登记撤销通常具体所需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违章记录的消除往往依赖于交警内部网络系统的数据传输,因此,从缴纳罚款到实际消除违章记录之间可能会存在三至五个工作日的延迟,这主要是因为数据传输并非实时进行;
(2)若在五个工作日之后,且排除节假日影响,违章记录仍未在互联网上得到消除,则表明该违法信息仍然存在,此时便需要向当地交警部门报告并请求尽快消除相关记录。
关于交通违法行为的登记撤销,以下是一些必要的条件和步骤:
1、首先,您需要准备好行政复议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等文件;
2、其次,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您需要详细阐述撤销处罚的理由;
3、最后,如对行政处罚决定持有异议,您有权在得知或应当得知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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