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公司对外授权某人或是某个机构代为处理公司事务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的公章,才能生效。
根据《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定义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范围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四百一十条 任意解除权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
(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