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双方是否上诉,如果双方中的一方或者双方均向上级提起上诉,则案件经进行二审。如果双方都对一审结果无异议,不上诉,在双方签收判决书之后过来上诉期,一审判决书就生效了。按照法律的规定,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等)可以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比如判了被告赔偿原告十万块钱,被告在判决生效之后自觉把十万块交给了原告,本案就执行完毕了。如果当事人拒绝自觉履行,权利人是可以拿着生效文书向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