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签订合伙协议的需注意什么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0-09-30 湖北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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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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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伙合同概述
    从广义上讲,合伙包括个人合伙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伙。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规定了两种形式:一种是个人合伙,即两个以上的公民(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组成的合伙;另一种是法人间的合伙,即是指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一种联营形式。
    1.合伙合同的概念
    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
    所谓合伙合同,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2.合伙合同的特征
    合伙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合伙合同是以经营共同营利性事业为目的的合同。合伙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合伙人经营共同事业,因此合伙合同并非为交易合同。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经济目的,才能成立合伙。这与一般合同中各方当事人有各自的目的、其追求的经济目的正相反不同。对于合伙人所经营的共同事业的性质,只能为营利性的,不是非营利性的。合伙人经营的共同事业必须为共同的,即该事业关系合伙人全体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说,事业的成败,对于任一个合伙人都有利害关系。若当事人所经营的事业仅由一人享受共同经济利益,则不属于合伙。
    (3)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在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均负有出资的义务,而且各合伙人的出资义务互有对价关系,所以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合伙合同既为双务合同,法律有关双务合同的规定自应对合伙合同也适用。合伙合同虽为双务有偿合同,但因合同所生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均以共同经营的事业为对象,具有平行性。这与一般合同所生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对应性有所不同。
    (4)合伙合同为诺成合同。合伙合同一经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不以当事人的实际出资为成立生效的要件,所以合伙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5)合伙具有团体性。合伙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合同的一种。但因合伙合同而形成的合伙人团体(即合伙企业)却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地位。例如,合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订立合同;也可以与他人联营,共同经营某项事业。同时,合伙财产在某种意义上也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至于合伙事务的执行,则采取多数决定原则。合伙有入伙、退伙、解散等制度。
    (二)合伙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1.合伙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伙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①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参加合伙的各个人都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另外,根据《合伙法》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里所说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在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等等。
    ②合伙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根据《合伙法》第三条有关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③在合伙合同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合伙法》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上述字样,由依《公司法》成立的公司专用。合伙人不得成立《公司法》所称的公司,因此,也就无权对其成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的名称。
    ④合伙合同须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根据《合伙法》第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未经合伙人其中任何一人同意,合伙协议即不能成立。如前所述,合伙合同是诺成合同,因而在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合伙合同的当事人虽约定共同出资,但出资不以于合伙合同成立时的现实履行为要件。需要指出的是,合伙合同的成立与合伙(企业)的成立是有一定区别的。合伙合同虽成立,但合伙并不一定就成立。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始可成立。所以,合伙合同先于合伙而成立。但若合伙不能成立,合伙合同也就失去效力。
    2.合伙合同的条款
    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合同主要应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一)合伙合同概述
    从广义上讲,合伙包括个人合伙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伙。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规定了两种形式:一种是个人合伙,即两个以上的公民(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组成的合伙;另一种是法人间的合伙,即是指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一种联营形式。
    1.合伙合同的概念
    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
    所谓合伙合同,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2.合伙合同的特征
    合伙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合伙合同是以经营共同营利性事业为目的的合同。合伙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合伙人经营共同事业,因此合伙合同并非为交易合同。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经济目的,才能成立合伙。这与一般合同中各方当事人有各自的目的、其追求的经济目的正相反不同。对于合伙人所经营的共同事业的性质,只能为营利性的,不是非营利性的。合伙人经营的共同事业必须为共同的,即该事业关系合伙人全体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说,事业的成败,对于任一个合伙人都有利害关系。若当事人所经营的事业仅由一人享受共同经济利益,则不属于合伙。
    (3)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在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均负有出资的义务,而且各合伙人的出资义务互有对价关系,所以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合伙合同既为双务合同,法律有关双务合同的规定自应对合伙合同也适用。合伙合同虽为双务有偿合同,但因合同所生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均以共同经营的事业为对象,具有平行性。这与一般合同所生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对应性有所不同。
    (4)合伙合同为诺成合同。合伙合同一经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不以当事人的实际出资为成立生效的要件,所以合伙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5)合伙具有团体性。合伙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合同的一种。但因合伙合同而形成的合伙人团体(即合伙企业)却具有一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地位。例如,合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订立合同;也可以与他人联营,共同经营某项事业。同时,合伙财产在某种意义上也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至于合伙事务的执行,则采取多数决定原则。合伙有入伙、退伙、解散等制度。
    (二)合伙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1.合伙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伙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①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参加合伙的各个人都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另外,根据《合伙法》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里所说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在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等等。
    ②合伙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根据《合伙法》第三条有关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③在合伙合同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合伙法》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上述字样,由依《公司法》成立的公司专用。合伙人不得成立《公司法》所称的公司,因此,也就无权对其成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的名称。
    ④合伙合同须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根据《合伙法》第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未经合伙人其中任何一人同意,合伙协议即不能成立。如前所述,合伙合同是诺成合同,因而在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合伙合同的当事人虽约定共同出资,但出资不以于合伙合同成立时的现实履行为要件。需要指出的是,合伙合同的成立与合伙(企业)的成立是有一定区别的。合伙合同虽成立,但合伙并不一定就成立。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始可成立。所以,合伙合同先于合伙而成立。但若合伙不能成立,合伙合同也就失去效力。
    2.合伙合同的条款
    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合同主要应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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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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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伙协议需要注意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同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的字样妈耶应当经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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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交通肇事罪辩护时需注意哪些要点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交通肇事罪案件中,最为关键的证据无疑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需要将其视为核心依据,并结合现场其他证人的证言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分析,从而找出为被告方提供无罪辩护的辩点所在。
其次,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事故责任人与之存在的必然联系,更要深入研究它们之间的严格因果关系和实质因果关系。这意味着,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及其影响力必须与事故结果之间具备绝对的因果关联性,并且其过错程度需达到定罪的标准。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行为人是否构成逃逸,以及是否应被认定为逃逸。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更多地是从客观角度出发,推测行为人在撞人后是否意识到了自身的行为,以及他们是否采取了异常或躲避等行为来判断他们是否知晓自己撞人。如果行为人根本无法意识到自己撞人,那么也就不存在肇事逃逸加重情节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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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盗窃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盗窃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各个参与者所实施的行为必须是针对盗窃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或者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
其次,各个参与者的行为必须构成一个相互配合且统一的盗窃犯罪活动整体;
最后,各个参与者的行为与最终的盗窃犯罪结果之间必须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单独的罚金;而对于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会被判处相应的罚金;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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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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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办取保候审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未经公安部门许可,被拘留者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地所在的市或县;
其次,由于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相关信息对个人至关重要,因此若需进行任何变更,务必向执法机构汇报并得到批准;
再次,倘若收到传唤,应立即出面接受调查;
此外,取保候审人员禁止破坏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行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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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伙协议算不算合伙?
未签订合伙协议是算合伙的。在我国的合伙合同的认定过程中,虽然是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我国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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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刑事拘留诈骗团伙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以法律的视角来看待这个问题,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士拥有相应的知情权。不论是通过电话渠道接收到的信息,还是收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之后,这些相关人士均有权利要求办案人员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比如针对某个犯罪行为的具体罪名以及关押在看守所的确切位置等等。此外,当面临着可能被刑事拘留或者遭受到逮捕的境地时,只有律师才能与其进行面对面的会谈和交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朋友并没有权力与其直接接触,只能在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阶段才有机会进行面对面的交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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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合伙和股东合伙协议能否签订?
股东合伙和股东合伙协议能签,在多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法律规范的都是可以签订的。但是在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就是相关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一定要在仔细阅读的情况之下才能够签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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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取保候审阶段要注意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以下为详细条款:
首先,未经公安机关依法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境或离开所在城市与县城;
其次,关于住址、职业以及通讯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出现变更,必须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再者,如果接到传讯,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此外,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人,禁止销毁、制造虚假证据或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猥亵罪要怎么样协商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有任何人触犯强制猥亵罪,则可通过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以及真诚地向其致歉来寻求得到对方的谅解。寻求刑事谅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停止对受害人的侵害行为;
其次,向受害人诚恳地道歉;
最后,通过赔偿损失等方式以获取受害人的谅解,并由受害人出具谅解书。在双方达成和解之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应积极听取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主持制定和解协议书。
2、需要明确的是,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够避免死刑的判决。对于那些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罪犯而言,即使他们已经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但如果其罪行极其严重,那么仍然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而被判处死刑。
然而,如果罪犯的罪行并非极其严重,尽管他们未曾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也不应因此而被判处死刑。对于那些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他们的罪行并非必须立即执行,那么可以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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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伙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签订股权变更协议的主体,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4、明晰股权结构,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6、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7、股权变更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8、股权变更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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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罪要抓完才定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此项并非必要条件。
2、假设在案发现场未能成功逮捕到实施盗窃行为的犯人,但被害方拥有其他确凿证据能够证明罪犯确实进行过盗窃财务的活动,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然可以对该名罪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由法院经审慎审理后作出判决。
然而,若被害方无法提供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罪犯曾经实施过盗窃行为,则此案件便不能视为盗窃事件,从而无法为罪犯认定任何罪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情形之一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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