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哪些表现形式?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0-10-01 湖南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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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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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其中,“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包括相关国家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单位委派到非国家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
    “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有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但对于索取他人财物的,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应认定为。
    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罪的基本形式分为索贿与,但在实践中,本罪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具体分析如下:
    一、以交易形式
    交易形式主要体现为三种情况: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
    二、收受干股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已实际转让的,数额按转让时股份价值计算未转让的,以实际获利数额认定为数额。
    三、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
    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以论处。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
    四、以理财的名义
    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论处。数额,前一情形,以“收益”额计算后一情形,以“收益”额与出资应得收益额的差额计算。
    五、以赌博形式
    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但在具体认定时,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
    1.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
    2.赌资来源
    3.其他赌博参与者有无事先通谋
    4.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以请托人等“输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数额认定数额。
    六、通过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论处。“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以获得的薪酬数额认定数额
    七、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罪定罪处罚。数额为离退休后收受财物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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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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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客观表现有哪些
1、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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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洗钱罪只存在共犯形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此类情形,其可能被认定为洗钱罪的共同犯罪者而受到刑事处罚。若存在特定行为,则将对其实施上述犯罪所获得的收益及由此产生的利益进行没收,同时还要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还需附加或单独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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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有哪些表现
在我国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的、进行经营活动的都是这类犯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发生这类犯罪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这类犯罪案件能够及时办理,惩治这类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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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行贿罪是结果犯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行贿罪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结果犯类型,而属于典型的行为犯范畴。行贿罪的法律构成要素表现为,为了获取不当或非法的私利,通过实施为特定自然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或机构(如从事公务的人员)提供财务的行为来实现。这种犯罪形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并不要求实际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后果,只需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特定行为模式,便可构成犯罪。举例来说,即便在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后未能获得预期的不当利益,也不会对行贿罪的成立产生任何影响。
另外,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行贿罪的惩处通常采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附加罚金的方式进行。这一规定明确指出,行贿罪的刑罚执行并不依赖于是否成功获取到不当利益,而是以是否实施了行贿行为作为衡量标准。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行贿罪的构成并不以实际获取不当利益为必要条件,而是以实施了行贿行为为准绳,因此被归类为行为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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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主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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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并罚如何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对犯有贪污罪行与受贿罪行的被告进行数罪并罚时,应对其所犯数罪的总和刑期以下,以及其中最高刑期中最高刑期以上的部分,予以酌情判断后选定具体的执行刑期。
然而在此过程中需注意,对于判处管制的情况而言,其最高刑期不得超过三年;而对于判处拘役的状况来说,其最高刑期则不可超越一年。
至于判以有期徒刑的情况,若其总和刑期未满三十五年,那么其最高刑期便不得超过二十年;反之,若其总和刑期已达三十五年或以上,那么其最高刑期也只能限制在二十五年以内。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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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年过节收礼金构成受贿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是否将节日赠送礼品视为构成行贿行为,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仅为单纯维持一般朋友友谊之目的赠送,则并无不当;反之,若旨在通过礼品馈赠实现个人某些特定目的,并此类行为针对的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其性质即发生转变,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行贿行为,进而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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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客观表现有哪些?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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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受贿罪能判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受贿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具有其他较为严重性质的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二)受贿数额达到巨大程度或具有其他非常严重性质的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三)受贿数额到达极其巨大地步或具有其他极端严重性质的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如果受贿数额极度巨大且给国家与人民带来了特别严重的损失,则应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没收全部财产。
对于多次受贿但未曾受到过法律制裁的情况,将按照其累计受贿数额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否要求正式员工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职务侵占罪并不仅仅限于公司内部的员工,其覆盖范围也可拓展至其他类型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从业人员。
然而,犯罪分子只有通过利用自己所拥有的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或擅自挪用其所在单位的资金、物品或其他资产,才会被视为触犯了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因此,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实际上是一类特殊的人群,他们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类别:
第一类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董事、监事,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董事、监事必须是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第二类则是上述公司中的其他管理层人员,如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普通职员和工人;
最后一类则是除了上述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从业人员,例如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全体职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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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客观表现具体是什么
1、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3、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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