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会见律师收费标准按几个点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诉讼请求不牵涉任何财产权益的情况下,每宗案件的律师费用将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浮动;
然而,若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问题,那么每位当事人必须支付基本的法律服务费用,即1000元至2000元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当涉及的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时,我们会根据以下的比例分段累进制进行计算: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争议标的金额超过5,000,0000元的部分,则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问题,那么每位当事人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为1500元至12000元不等;但是,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问题,那么每位当事人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来执行,且最低不得少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不涉及财产权益问题,那么每位当事人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如下: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位当事人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为2500元至20000元不等;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位当事人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为2000元至15000元不等。然而,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问题,那么每位当事人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