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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0-10-04 河北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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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通常的合同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时从成立时起生效,然有些特殊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在满足其特别生效要件时方得生效。
    1、附停止条件及附始期的合同《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此为对附停止条件合同的规定。第46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此为附始期合同的规定。此种合同在其成立时通常已具备了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但因其条件未成就,期限未届至,故未生效。于是其条件的成就、期限的届至,就成了其特别生效要件。
    2、需经批准,登记的合同《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将批准、登记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对于此种性质的合同应作具体分析。
    综上,合同的生效要件既有一般生效要件又有特别生效要件。特别生效要件还包括两类,一种是附停止条件合同中条件的发生,附始期的合同期限的届至。另一种是合同的批准及合同登记,而物权变动的登记则不属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对符合一般生效要件的合同从成立时起生效,对有特别生效要件要求的合同,至其特别要件满足时生效。
    合同的成立的一般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全文
    7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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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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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附条件附期限成立规定是什么?
合同条款附条件附期限成立规定是自签订之日起,合同就已经成立了,但是是否生效的话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比如说如果是附期限的合同生效,就应当是期限到达那一天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是附条件的话,必须是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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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职务侵占罪到哪立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约束,所有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例皆应依法交由犯罪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负责展开侦查和立案工作。
倘若犯罪嫌疑人为国内公民或拥有合法居留权者,并在其居住地进行犯罪活动,此种情况下,犯罪地位于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也有权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跨越多个地域且具有连续性、持久性或持续性的特点,则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及其连续、持续或继续实施的地方均可视为犯罪地。
此外,犯罪结果发生地亦包括犯罪对象遭受侵害的地区、犯罪所得的实际获取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及销售地。
关于犯罪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如有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其做出特殊规定,则应遵循该规定执行。
居住地则包括户籍所在地以及经常居住地。
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后,
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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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具体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并非单一客体,而是复合型客体,这意味着它既涉及到了公共和私人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相关权益。
这种特殊性源于本罪所采取的独特犯罪手段;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本罪表现出对受害者施以胁迫或者威胁的方式,强行向他们索要金额较高的财物。
这些威胁和要挟的内容可能涵盖暴力伤害、诋毁受害者的人格尊严、揭露受害者的个人隐私、破坏受害者的贵重物品、栽赃陷害等等;
再次,本罪的实施主体通常为普通主体,也就是说,只要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本罪必须是出于故意,并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若行为人为追讨自身合法债务而对债务人施加威胁,由于其并不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因此无法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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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随义务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附随义务没有成立条件,附随义务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作为一种法律义务,其不以当事人的约定义务为存在的前提条件,其功能在于使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很好的实现,从而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附随义务并不意味着是合同义务的附属,这只是要弥补当事人约定义务乃至法律明确规定义务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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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非法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客体要件方面。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机构对其资金使用与收益的权益,具体而言,犯罪对象则是这些单位内部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方面。
本罪在实际操作中,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予他人;
如果涉及到的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涉及金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等情况。
(三)主体要件方面。
本罪的实施者为特定的主体,即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方面。
本罪在主观意识上只能是故意为之,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正在挪用或者借贷本单位的资金,同时也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借助于职务上的便利来实现这一目的,然而却仍然故意这样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
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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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最新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各种组织机构的员工,若其滥用职务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源用于私人消费或是擅自借贷给他方,并且涉及的金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数额较大”的要求,也就是在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未进行任何还款行为,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是其所动用的款项数额较大,且主要用于商业获利活动,抑或是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那么该情况下,此类员工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挪用公款罪。
在此,我们列举出挪用资金罪的几种常见违法行为和相应的立案标准,以供参考:
1.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未进行任何还款行为;
2.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且主要用于商业获利活动;
3.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且主要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触犯此罪行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而对于那些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员工,或者是在被发现后未能及时归还所挪用的资金,则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至于那些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员工,他们将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立案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在接到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报警、控诉或举报时;
其次,在接到有关儿童失踪或是已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的报警时;
再者,若接到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且有可能是遭受了拐卖的报警时;
最后,当发现流浪街头、乞讨的儿童可能为遭拐卖儿童时,均应启动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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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和解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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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合同诈骗罪立案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点要求:
首先,犯罪行为人必须是普通主体,即凡是满足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有可能成为该犯罪的实施者;
其次,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是故意的,同时需要表现出对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非合法获取欲望;
再者,此种犯罪行为所涉及的侵害客体非常复杂多样,不仅直接侵犯到合同相对方的财产所有权,还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主要表现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假陈述和掩盖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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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成立的条件有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造成了物质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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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诽谤罪的立案证据怎么搜集
[律师回复] 解析:
1.倘若恣意捏造、诋毁他人,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触犯侮辱罪。
此种犯罪行为并不受媒介渠道限制,无论其是否借助互联网进行传播,皆须由被害人亲自提起诉讼方能启动法律程序。
若在举证过程中遭遇困难,人民法院亦可依法寻求公安部门的协助。
但需注意的是,若该行为已经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及损害国家利益的程度,公安机关将会主动介入展开调查。
对于此类案件的证据收集工作,既可用到录音、录像、截屏等手段,亦可运用证人证言等形式来完成,诽谤罪的证据获取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犯罪而言,难度相对较低;
2.诽谤罪的主观要件必须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散布的乃是足以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的虚假信息,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行为必将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不良后果,且仍抱持着希望这一结果得以实现的心态。
行为人的最终目的在于破坏他人的声誉。
然而,若行为人误将虚假事实视为真实情况予以传播,或者虽散布了某类虚假信息,却并无损毁他人名誉之意图,那么便不能认定其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开设赌场罪的案件类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乃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范畴之内的一种犯罪类型。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定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那些故意妨碍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从而破坏社会正常运行秩序,且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主要包括妨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各类社会事务机关的管理活动等方面。
若因实施帮信罪而给受害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受害者作为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当被害人不幸离世或失去行为能力时,其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亦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涉及到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必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还可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此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人民检察院均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若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在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并不影响被害人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索。
若符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可通过该途径解决;
反之,若不满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或不愿采用此方式,也可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若民事案件的审理需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民事案件将由法院暂时中止审理,直至刑事案件审结后方恢复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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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以,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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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入厂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超过一千元即可以被立案调查。
团伙犯罪,即盗窃罪的一种形式,其罪责是通过秘密手段非法获取他人所拥有的数额较大的财产,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
对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定刑期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如下:
若盗窃金额介于一千元到二千五百元之间,将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的惩罚;
若盗窃金额介于二千五百元到四千元之间,则将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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