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
1、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离婚
2、协商不一致的到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见,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只是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并不能自动离婚,只有经过判决后准予离婚,婚姻关系才算解除了。
司法实践中,分居两年还要提供证据,这要由原告来提供,并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并不是所有分居满二年的都准予离婚。因平时不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所以提供证据往往是很麻烦的一件事,这就需要感情不和想离婚的夫妻平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