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下岗优惠证贷款有什么政策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和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分别凭《再就业优惠证》、军人退现役的有效证件、《失业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对利用上述两类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程序为:
1、自然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贷款,同时需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书面借款申请;
(2)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自由资金证明或说明书;
(4)承贷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法人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贷款,同时需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书面借款申请、企业章程、合伙协议;
(2)再就业优惠证、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自有资金证明或说明书;
(4)承贷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