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灵活运用证据举证规则,特别举证责任分担的规定,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判决15日、裁定10日),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二、《证据规定》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原告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调取。
三、《证据规定》
第六十九条“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该立法目的就在于防止被告妨碍举证,隐匿或销毁证据。不提供证据的正当事由应当限制在法律所明确规定的理由。 作为一起行政赔偿案件,首先要解决的是行政赔偿的范围。要灵活运用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灵活运用行政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原则,维护了行政赔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