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非农村户口的子女有权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
2、根据继承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农村居民的房屋,如果属于其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
3、继承人具有本村村民资格的,可以通过继承完全获得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但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继承人不具有本村村民资格的,只能获得房屋所有权,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4、也就是说,农村的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是有适度分离的,在未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非本村村民只能原样继承房屋,不能在宅基地上再次进行建设。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