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定了女工人哺乳假的限定。具体如下:女工人符合计划生育限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主管准许,可请哺乳假。
1、生育
第一个娃儿并领取《独产娃儿爸妈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产娃儿爸妈奖励费照发(发至娃儿满14岁)。
2、生育
第二个娃儿,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应予生育
第二个娃儿的)。
3、有要求的单位,也可给独产娃儿的女工人哺乳假2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薪水照发,但独产娃儿爸妈奖励费不发。《女工人劳动保护限定》:有不满1岁婴儿的女工人,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予以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工人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路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