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文书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0-11-05 宁夏银川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文书,是指公文和书信,但在实际办案中作为证据的文书往往超出了公文和书信的范围,如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其内容的真伪及制作方法都需要进行鉴别。  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文书鉴定不仅在分析案情、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证据。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笔迹是书写人利用笔或其他书写工具,写在纸张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征的一种文字符号。由于每个人生理特征、心理因素和学习写字时的方式、方法、环境、条件的不同,由这些因素所决定的书写习惯也不相同。笔迹鉴定的主要目的是,确定遗留在文书物证上的字迹是否为某人所留,以及确认遗留在不同地方的字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伪造、变造文书是指按照一定真实的样本,或者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方法设计、制造的文书,或者采用挖补、擦刮、改写、填写、消退、改换、拼接等手段,对真实文书进行的伪造。在司法鉴定中,经常遇到的伪造文书有伪造护照、身份证、有价证券、人民币、外币、介绍信、票据等。对文书的鉴定主要通过对检材与真样的比照检验来进行,要比较制作版型,还要从版面内容如图案、文字、印文、底纹、印刷油墨、纸张以及防伪材料等方面来进行鉴别。为了更好地观察和比较文书中的一些细小特征,检验人员需要借助显微镜、比对投影仪、紫外线灯或其他专门鉴别仪器进行鉴别。可疑文书被确定为伪造的之后,有时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伪造方法,为侦查提供方向,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随着办公现代化的发展,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已广泛运用于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目前,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已开始对制作文书的打印机、复印机进行认定。在案件调查中,对文书物质材料的鉴定,对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查缉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义。文书物质材料是指制作文书所使用的纸张、墨水、油墨、印油等材料。
    全文
    7 2020-11-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文书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5****7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2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5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3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固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嘴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银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吴忠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78****43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95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68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内容
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司法鉴定文书是什么内容
1、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2、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3、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4、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司法鉴定文书鉴定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文书简称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 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为表达鉴定意见而制作的文书的总称。由具有相关执 业资格的鉴定人制作,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鉴定程序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要求制作,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 文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婚内共有产权变更为单独所有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已婚夫妇之间,他们共有拥有的房地产权益是完全可以被转变为单一所有权。
当这对夫妇仍维持着合法的夫妻关系时,如若双方经过妥善磋商并达成共识,同意将原本共有的地产权益转变成由其中一方独有,而另一方则自动丧失其所有权。
此外,已婚夫妇还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情地去约定他们的财产分配方式—即婚姻延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财富以及婚前财产,如何划分成各自行使的专有权、共同享有或部份各自享有、部分共同享有的机制。
这类属于双方共同遵循的财产法内容包括:
1、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等收入来源;
2、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其他应被视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司法鉴定文书种类中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主要包括:笔迹真伪鉴定、图章真伪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制作工具鉴定、伪造文件鉴定、纸张及笔墨成份鉴定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诽谤罪次数是多少天内起诉
[律师回复] 解析:
1、评论或散布有害言语的行为属于刑法所规范的违法行为,且其法律追溯时效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约束,所以当该行为发生后的五年内进行起诉则依然具有有效性。
2、如果个人行为人通过暴力或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公然的骚扰或捏造并宣扬不实的事实对他们造成伤害,且情况严重的话,该行为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束,甚至可能被取消与政治权利相关的权利。
3、对于评论或散布有害言语这种行为,当该行为的影响及于社会秩序以及国家利益时,即使没有被告提出举证,司法机构也可以自行介入进行调查处理。
然而,如果该行为并未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那么只有当被告提出举证时,司法机构才能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0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室内防水质保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室内防水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通常设定为五年。
在符合常规使用环境的前提下,建设工程的最短保修期限可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于涉及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以及主体结构工程等方面的项目,其合理使用年限应按照设计文件中所明确的标准执行;
(二)对于屋面防水工程、具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渗漏方面的施工,其保修期为五年;
(三)对于供热与供冷系统而言,其保修期为两个相应的采暖期间或供冷期间;
(四)对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以及装修工程等方面的施工,其保修期为两年。
至于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则需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后确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文书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 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后为表达鉴 定意见而制作的文书的总称。由具有相关执 业资格的鉴定人制作,要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鉴定程序,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要求制作,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 文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图书非法经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非法出版活动的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如下所示:
1.在经营额达到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收益达到人民币三万元、经营报纸五千五百份、期刊五千五百本、图书二千五百册以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数量各不超过五百五十张的情况下,其基准量刑应定为处以金钱罚金的刑罚;
2.当经营额高达人民币十万元但仍未超过人民币十二万元、违法收益亦达到人民币三万元但尚未超过四万元、经营报纸数量已达到五千五百份但仍未超过六千份或期刊数量已达到五千五百本但仍未超过六千本、图书数量已达到二千册但仍未超过三千册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数量各自超过五百五十张但均未超过六百张时,其基准量刑将定位为处以短期拘留的刑罚。
3.若经营额已经达到人民币十二万元或违法收益已经达到人民币四万元、经营报纸数量已经达到六千份或期刊数量已经达到六千本、图书数量已经达到三千册以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数量各自超过六百张时,其基准量刑将定位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三千元的犯罪金额、八百元的违法收益、两百份的报纸、二十册的图书或二十张的电子出版物,则刑期将会相应地增加一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个人经营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法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单位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经营数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对于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可以通过国内证券交易市场的公开竞价活动实现转让;
其次,对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记名股票的所有权变更则可经由公司控股股东的授权背书转让,且变更结果需登记至公司股东名册之中。
此外,无记名股票的所有权转移亦可通过直接将股票移交给新任所有人的方式来完成;
最后,股东若欲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规章的要求,选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明文规定的其他特定方式进行。
至于记名股票的所有权变更,股东应采用背书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转让。
转让完成之后,公司需要将受让人的姓名或住址等信息详细记录在股东名册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的20个工作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息的基准日的前5个工作日内,规定的股东名册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登记,除非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特别规定,否则应按照该特殊规定执行。
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所有权变更,股东只需将股票直接交付给新的所有人即可,无需经过其他繁琐手续,这也使得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更为便捷和高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判决书下来多久返还被害人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操作中,法律并未对此项事务设立明确的期限规定,通常情况下以一个自然月为标准计算。
一旦超过此期限,权利人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人民法院权威判决宣告生效之日起,相关权力机关即应依据判决结果履行相应职责,对接收到的查封、扣押、冻结物品及相关孳息实施妥善处置。
对于依法判归还给被害人的涉案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此之外的部分,均需全数上缴国库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