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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活动,即这种犯罪活动扰乱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妨碍了市场经济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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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的客观方面。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等行为,且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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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单位,只要实施了严重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均可以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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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出于故意,否则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