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指定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11-12 河南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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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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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指定管辖有几种情况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我国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指定管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民诉法第33条
    第一款之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既包括某些法律上的原因,如全体审判人员被当事人申请回避,也包括某些事实上的原因,如因战争、地震、水灾等使该地区的人民无法行使管辖权。另一种是民诉法第33条
    第二款规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这里的管辖争议发生在之间,包括两类情况:
    ①为积极争议,即之间争管辖权,
    ②为消极争议,即两个之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管辖。由此审判实践中普遍认为:只有下级才有权提请上级指定管辖。而人不享有提请上级指定管辖权。二.指定管辖具体的条件我们认为;应当赋予人就自己的案件申请上级指定管辖权。上级在接到申请后一定期间内应当作出明确的答复。主要理由如下:管辖争议不仅发生在之间,而且可能发生在与人之间。之间的消极管辖争议,置人的利益于不顾,人与发生消极管辖争议的双方必然也会产生管辖争议。民诉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当被原告所选择的不愿受理原告时,原告与其选择之间也会产生管辖争议。以上这两种人与之间的管辖争议均发生在一件案件有两个管辖的情况下。对只有一个管辖的案件当事人,该立案的因为案件疑难复杂怕麻烦怕纠缠而不立案,甩手不管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人与之间同样会发生管辖争议。人与之间的管辖争议不仅侵害了人诉请保护的实体权益,而且也侵犯人的权。由于现行民诉法将申请指定管辖权仅赋予下级,一旦下级不愿管辖某案,一般也不会积极行使申请指定管辖权,特别是对只有一个管辖的案件,实际上是剥夺人的权。上级想管辖指定,但因为没有下级的申请,缺少指定的事实根据而无法指定管辖。因此为人设定申请上级指定管辖权是非常必要的。可以有效地防止有管辖权的不积极解决管辖争议而侵害人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保护人诉清保护的实体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保护人权的需要。是对权的进一步落实,是保护权的有力措施。从审判实践看,也迫切要求为人设定申请指定管辖权。在发生民诉法第33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下,将提请上级指定管辖权仅赋予下级不完全可行。某因地震等事实上的原因无法办公行使管辖权、审判权,当然也无法行使提请上级指定管辖权。在发生民诉法第33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况下,人中请上级指定管辖的情况普遍存在。也已经有—上级从保护人的利益出发,根据人的申请使指定管辖权。但苦于缺少法律依据,只能避开申请人指定,有悖于执法必严的司法原则。
    全文
    8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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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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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的法条有哪些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2、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所谓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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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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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需要指定管辖
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两种情况:1、管辖不明。对于管辖不明的案件,应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管辖不能。因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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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没有合同诈骗罪四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诈骗罪,其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首先,该罪行所侵害的客体必须是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的所有权益;
其次,该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需为运用欺骗手段来获取金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
再次,本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一般大众,只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诈骗罪的实施者;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诈骗罪的实施者必须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
那么,什么情况下的诈骗行为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在诈骗团伙中担任首要分子或者在共同诈骗犯罪中作为主犯,且情节严重的;
2.属于惯犯或者经常流窜作案,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
3.诈骗的对象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从而严重影响到生产经营或者给他们带来了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的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方面的款项物资,并因此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5.肆意挥霍诈骗所得的财产,使得这些财产无法归还的;
6.利用诈骗所得的财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经因为诈骗罪而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8.由于诈骗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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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条件有哪些,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移送管辖条件有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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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银行高管挪用资金罪会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犯下职务侵占罪者,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如下:
倘若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较大)但未按期归还且超过了三个月时间界限,或者尽管没有超过上述期限,但是其在犯罪期间其所企图进行的活动却是以获得利润为目的(营利性活动),或者是非法的(非法活动),那么就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式的严厉处罚。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那么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当涉案金额达到了极其惊人的地步时(即数额特别巨大),那么行为人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制裁——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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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法律保护的客体。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极其复杂的,它既涉及到国家对经济合同的有序管理秩序,又涵盖了公民以及法人等组织的私人财产所有权。
(2)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
主要体现为在签订、执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拟现实或者隐匿真相等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大量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都有可能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对于个人而言,只要符合一般主体条件即可;
而对于单位来说,则没有任何限制。
(4)犯罪心理状态。
本罪的主观心态必须是直接故意,同时还需具备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如果合同一方在签订、履行合同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财物,且涉案金额较大,那么就应当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在合同签订之前,行为人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二)行为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三)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诈骗行为;
(四)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后是否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
(五)行为人对所获得财物的处理方式;
(六)行为人在违约之后的态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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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是指什么 什么是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指定其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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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抢夺罪减刑条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抢劫罪的量刑减轻条件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告人若因抢劫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死刑是不适用于普通的减刑规定的;
其次,罪犯在服刑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具备有悔过自新的表征或者获得了显著的立功表现,也可以进行适当的减刑处理;
最后,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具备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等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则必须给予相应的减刑奖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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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指定管辖如何规定
《民诉法》第37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38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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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盗窃罪法律82条判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临涉嫌犯有盗窃罪的法律指责时,倘若被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之惩戒,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作为惩罚。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指涉案金额特别庞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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