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医疗保险:从2007年起,北京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将“一老一小”,即城镇无保障老人和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牵涉人群分别为25万人和200万人左右。 根据该项规则表示,“一老一小”将分别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报销起付准则为1300元,也就是说医疗费超出这一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其余4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5万元。 而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
第一期住院起付准则为1300元,
第二次开始往后住院的起付准则都是650元。 例如,某城镇老年人住院费花了5万元,能够报销的金额是:(50000-1300)×60%29220元。 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准则为650元,当医疗花费超出该金额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其余30%自己负担;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