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落户政策是围绕服务省会城市科学发展,将城市空间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及资源环境作为政策设计基础依据,充分考虑济南市人口现状、人口聚集能力和城市综合承载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分区域实施三种落户政策:优化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大桥和桑梓店办事处除外)及历城区(王舍人、鲍山、郭店、唐冶、港沟、彩石、孙村、临港、遥墙、董家、巨野河街道及唐王镇除外)。上述区域是济南市主、副城市中心主要所在区域,人口密度高、存量人口多、聚集力强,实行适度放开的落户政策,进行疏解优化,重点在人才、居住就业、政策、引进项目、亲属投靠五个方面调整完善了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