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只对前面签字担保的那笔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此,可以肯定,只有两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一、银行与贷款人串通骗取你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如果你能证明你在签订贷款担保合同时,是受到了银行和贷款的串通欺骗,那么你就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二、如果你能够证明贷款合同中存在贷款银行和贷款人存在欺诈行为,或者你的保证行为是被迫的,那么你可以申请解除你的担保责任。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况或者说虽然有但是你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上面的情况,那么你就必须一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一旦签订了担保合同并生效,想脱担责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