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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和门诊报销的区别是什么

帮助5人 4.5w浏览 匿名 2020-11-30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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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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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自付一是指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在一个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起付线以下及需个人负担的部分。自付二是指药品需个人负担的10部分,大型检查需个人负担的8部分,超过500元的材料费需个人负担的50部分,超过限价人工器官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包括自付一和自付二。                             医保报销范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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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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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医保报销比例: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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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行为人如有制造及贩售未标明生产日期、未经质量认证以及来源不明的产品(即“三无”产品)的情况,将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所谓的“三无”产品通常指不具备生产日期标识、没有质量合格证书以及未明确标注生产厂商等关键信息的商品,此类产品往往来历不明。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真正意义上的“三无”产品应该是指那些既没有注明生产厂商名称、也没有标示出生产地点,同时还缺乏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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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商业保险报销哪些内容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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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门诊报销窍门有哪些?
医保卡门诊报销窍门有拥有医保卡的人一定要选择定点的报销医院、一般医院的级别越低,所报销的费用就会越高、医保是有起付线的,只有过了起付线才能进行报销、拥有医保卡的人千万不要私自的转院,不然在报销的过程中就会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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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门诊能报销吗
可以。需要以下材料:1、转诊证明。去外地看病要在本地的医院开一个转诊证明,2、医院盖章。在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完转诊证明以后需要盖章。3、社保局登记。4、医院发票。5、社保局报销。6、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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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自己报的案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是否能够在报案之后撤销报案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在涉及到行政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倘若违法行为人和受害者之间的争端是由于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或是损毁他人财产等行为,且其遵守治安管理规定的程度较为轻微,那么当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后,便可向相关部门提出撤销报案的请求;
2.然而,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如果案件属于刑事自诉类型,那么在报案之后直至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当事人都有权利选择自行和解或者申请撤销该案件;
3.至于刑事公诉案件,报案人则无权申请撤销案件,仅在出现法定撤销情形时,公安机关方可依法决定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
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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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门诊能报销吗
可以。需要以下材料:1、转诊证明。去外地看病要在本地的医院开一个转诊证明,2、医院盖章。在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完转诊证明以后需要盖章。3、社保局登记。4、医院发票。5、社保局报销。6、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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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保用完了自费多少才能报销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医疗费用分摊制度中,划分为自付和公费两个部分。对于年龄未满45岁的参保者,其自付额度规定为每月900元;而对于年满45岁(包括45岁)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者,其自付额度则调整为每月600元;
至于已经正式步入退休生活的参保者,其自付额度进一步下调到每月300元。
若在积累自付费用达到一定限额之后,参保者可依据相关规定按比例进行报销。具体而言,在三级医院门诊就诊时,参保者需自行承担25%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负责支付剩余的75%;而在社区医院门诊就诊时,在职人员需自行承担14%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只需承担8%,医保基金则分别负责支付86%和92%的医疗费用;在其他类型医院门诊就诊时,参保者需自行承担20%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负责支付剩余的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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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怎么交医保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职员工:仅需要将有效身份证件提交至所在单位即可,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会统一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等相关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以该单位所有员工的缴费基数总和作为基础,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而每位员工则需以自身的缴费基数为依据,按照2%的比例进行缴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他们需要按照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来缴纳相应的医疗保险费用。
2、无单位的自由职业者:这类人群所办理的通常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医保遵循自愿参保的原则,只要符合条件且拥有市城镇户籍,但并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的城镇居民,都有资格参与其中。
具体来说,参保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
首先,各类中小学校阶段的在校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以及技校学生)、青少年儿童以及其他年龄在18岁以下的居民;
其次,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再次,尚未按月领取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即所谓的低收入家庭老人);
最后,低保对象以及重度残疾人。这些人都需要前往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销售离职前有货款没有收上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首先应采取调解手段。在有买卖契约的前提下,债权人自然具备充足的依据来证明同购买公司之间所建立的销售或供货等法定义务关联。倘若并无买卖条约的约束,购买公司下达之订单以及债权人实施的发货通知等材料便能彰显出确实存在的货物买卖关系。
2.若有签收文件等书面证据支撑,债权人同样有权证实实际交易发生次数的具体数目。凭借这些管控程序、或是结合买卖合约,更可深入证明了实际应支付账款额度的准确性。倘若缺乏此类文档,而仅拥有账目对账单,亦能为应支付款项的数量提供有效支持。
3.当债权人所在的公司已向购买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购买公司也已经完成签收或者进行了相应的认证和抵扣操作时,债权人的公司便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补充证据,从而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4.关于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如若超过此期限提起诉讼,一旦购买公司针对诉讼时效提出质疑,那么贵公司将失去胜诉的机会。因此,债权人必须首先明确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与购买公司之间曾约定过付款期限。若未曾约定,根据惯例通常理解为货到付款,此时诉讼时效自货物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反之,若有约定,则诉讼时效自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正常退休医保交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国现行的社保体制中,医疗保险无疑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而对于退休人员而言,更是他们保障退休生活质量的关键要素之一。按照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年长人士需在其在职期间累积缴满至少15年的医疗保险费,方能在退休之后继续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险福利。更加具体地说,这就要求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须每年如期履行医疗保险费用的交纳义务,当总计缴满15个年度以后便可依法享受到相应的退休后医疗保障。因此,对于那些未能在退休前连续缴足15年医疗保险的人来说,他们将无法在退休后继续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险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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