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民事诉讼造成的车辆被查封,车辆还是查封状态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0-12-01 河南平顶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查封是机动车有法律纠纷被给查封了,查封后的机动车可以检车,正常行驶,但是不能过户。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查封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查封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一种限制权利人处分的强制性措施。故对被查封的车辆,只是影响到车辆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的人处分权利,而不会影响到车辆的正常使用及年检。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3、按照正常处理违章即可。
    全文
    13 2020-12-0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0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诉讼造成的车辆被查封,车辆还是查封状态
一键咨询
  • 150****68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1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顶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信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洛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驻马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洛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0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濮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丘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驻马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许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漯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焦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驻马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信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濮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许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周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濮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周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1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洛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新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顶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周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开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2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鹤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信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濮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开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丘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许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郑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洛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门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漯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周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许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81****93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74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877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税务检查的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国家税务部门拥有以下权限对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展开税务检察工作:
首先,(1)它可以依法查看并审核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的财务账本、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以及相关的资料,以确保税收法规的正确执行;
其次,(2)在发现税收违规行为时,国家税务部门有权利亲临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及货物储存地,对其应课税的商品、货物或其它财产进行实地查验,同时也可以对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相关的经营状况进行深入了解;
再次,(3)国家税务部门有权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其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相关的文件、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资料,以便于准确掌握税收信息;
此外,(4)国家税务部门还可以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出关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相关问题,并要求他们做出详细回答;
最后,(5)国家税务部门有权前往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对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相关单据、凭证和资料进行检查,以确保税收法规的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快速解决“非诉讼类”问题
当前69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赔偿款打给个人还是单位怎么查看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工伤赔偿金的查询方式,以下内容可作为参考:
若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可以向负责赔偿手续办理的工伤保险机构进行咨询;
如若未购买此项保险,也可以通过查询自身的银行账户来确认赔偿款项已经入账与否。
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的款项会在提交并审核过工伤待遇申请后的两月期限内划拨到位。
对于因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以下部分:
1.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3.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4.安装或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5.生活无法自理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当享有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新公司法查账怎么查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借助会计账面资料开展审计。
利用会计账面资料进行财务审查,这意味着需要依赖会计部门所提供的会计凭证、账簿、以及会计报告等一系列的财务信息材料,以审查企业经济业务记录的真实性、精确度与完备程度。
这种审查方式通常采用的手段包括审阅法、比对法,或者数据复验法等多种手法。
(二)针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深入解析。
经济运行状况的深度解析,是指运用相关的会计资料,对审查期间内的经济活动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细致的对比与分析,从而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揭示其背后的原因,进而达到改进经营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对于经济运行状况的深度解析,我们通常会使用以下几种常见的方法。
首先是比较分析法;
其次是因素分析法;
再次是趋势分析法;
最后是平衡分析法。
在实施财务审查程序的过程中,查账人员需要从被审查对象的整体出发,按照特定的方法对审查期间内的某些业务或某个部分的会计资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具体可以划分为判断抽样法和统计抽样法两种类型。
判断抽样法是指查账人员依据自身丰富的经验,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进行审查的部分,而统计抽样法则是指查账人员通过随机选取样本的方式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酒驾可造成危险驾驶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酒后驾车是否应当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其判定依据主要是是否在道路上进行驾驶活动以及驾驶过程中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的高低。
具体而言,如果一名司机在道路上以危险驾驶的方式驾驶机动车辆,且其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高于法定标准,那么他将被视为犯有危险驾驶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面临刑事拘留和罚款等严厉惩罚: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对于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需要按照同样的规定接受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个人在酒后驾车的同时还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他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也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从一重罪论处”原则的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工商查到过期产品100元不到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被查获的过期商品,应采取如下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生产经营者所生产或销售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尚未构成犯罪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与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且还可对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予以没收;
其次,若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未达到一万元人民币,则应处以五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
最后,若情节严重者,将有可能被吊销相关许可证。
然而,若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已构成犯罪行为,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7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