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承包经营土地承包人有权要求土地收回吗?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0-12-02 内蒙古赤峰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解答如下, 依中国现行的法律,发包方有权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依法收回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和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此时,若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已设定了抵押权,因抵押权依附于承包经营权,作为主权利的权利消灭时,设置于其上的抵押权是否随之消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登记效力能否对抗承包经营权的收回笔者认为,现行的法律规定,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性,使抵押担保的功能降低,交易安全难以保障。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收回而导致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得不到任何的救济,明显有违诚信之原则,不利于抵押权的保护,故不应认为抵押权消灭。
    首先在土地的承包经营期内收回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土地的所有人或法定的使用权人解除承包合同的合同行为,而抵押权是物权行为,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应当优先受偿,故其收回行为不能对抗抵押权人。
    其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设立抵押并登记后,该抵押即具有公信力,其公信力旨在维护商业信誉及维护抵押权人的交易安全,可对抗任何的第三人,一旦发生违反公信力的行为时,该行为的效力不能对抗具有公信力的抵押行为的效力。基于上述的效力,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主张经登记的效力,排斥未登记权利的主张和其他债权,并优于其他的权利受偿。在出现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惩罚性收回或者承包方因身份的转变,不再具备承包资格而收回的情形下,此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已被收回,而附于其上的抵押权如何实现呢笔者认为,有以下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土地所有权人或者法定的使用权人(即原发包方)可对该土地再次进行发包,其所得的承包费应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如果发包的年限长于原剩余的年限,抵押权人可按剩余年限的比例受偿。这样处理并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因其已从前一次的发包中获得相应的承包费;二是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对土地剩余年限内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拍卖或变卖,从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金中优先受偿;三是抵押权人可以放弃行使抵押权而直接要求原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
    9 2020-12-02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9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承包经营土地承包人有权要求土地收回吗?
一键咨询
  • 阿拉善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彦淖尔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0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5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0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0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彦淖尔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3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彦淖尔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3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5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0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81****606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48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283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买卖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坚决否认。
关于个人私自进行土地交易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层面来看并不合法,更可视为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任何在土地市场中存在着违规操作或者是以任何途径进行的非法土地转让活动,都应受到来自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严厉查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此外,针对那些违反了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行为,而擅自将原本属于农业用途的土地变更为修建设施的地域,都必须被勒令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面所建立的各类建筑以及其他设施,并恢复至土地原始状态。
对于部分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情况,应对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处以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外包公司要求回本部待岗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尚未对岗位停滞现象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然而雇主却拥有任意决定员工岗位停滞的权力。
若未经员工的充分同意,那么该员工有权予以拒绝,并要求恢复原先的工作岗位。
倘若雇主强制性地要求员工进入岗位停滞状态,并且以公司未能提供适当的劳动环境、未能按时且足额支付劳动薪酬等理由来主张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此情况下,员工除了有权要求雇主补发拖欠的薪资外,还可进一步向雇主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法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退休后户口投奔北京好处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并非北京户籍居民,即便在北京完成退休手续办理后,您的社会保障卡仍仅限于在北京地区使用。
具体来说:
1.尽管您并未取得北京户籍,但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若您已在北京地区累计缴纳满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便有资格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
在此情况下,无论您的户籍所在地位于何处,您的退休金均将由北京地区发放;
同时,若您的医疗保险已满足北京地区规定的缴费期限,那么在退休之后,您还能在北京地区享受到终生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
然而,若您的医疗保险尚未达到北京地区规定的缴费期限,您可以选择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足所需款项,或者在退休之后继续在北京地区缴纳医疗保险。
2.假设您在北京地区完成退休手续后,决定返回故乡居住,由于您持有的是北京地区的社会保障卡,因此在故乡购买药品或前往门诊就诊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然而,在退休之后,您仍然可以在北京地区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旦成功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您便可以在故乡的任意一家被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在住院期间,只需向医院出示您的北京地区社会保障卡,您的疾病治疗费用便可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实时结算,无需您自行垫付任何医疗费用。
您只需承担报销比例以外的医疗费用即可。
3.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通用,这意味着您在全国各地都能够使用同一张社会保障卡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农转用土地报批手续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业耕地用途变更的审批流程及程序如下:
首先,土地所有权人(一般即指户主)需提出相关的用地申请,然后经过所在村社的成员代表会议或联议会签署意见;
在规划范围内,需要出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而对于处在规划区域之外的申请,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村庄或者城镇规划选址的书面意见。
在所有的审查环节都通过之后,就进入了公示阶段,同时,该方案也将提交给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进行
最后的审核;
如果乡镇政府审核通过,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由县级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具体的用地申报以及供地手续的执行,并且还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用地通知书》作为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
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3、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开发商隐瞒房源如何要求换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接收房产之后,若发现房屋存有质量问题,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是涉及到房屋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您可向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对其进行重新核验。
待经过相关部门的严谨审核,确认确实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严重不合格时,作为购买方的您有权向卖方提出退房的要求;
同时,对于因此类问题所导致的损失,亦可向卖方索求相应的赔偿。
倘若遇到的是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瑕疵,您仍然可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要求,请其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进行修复工作;
然而,若开发商未能在法律规定的保修期内尽职尽责地履行保修义务,那么作为购房者的您便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您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3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不签合同怎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怎么告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中,我们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即劳动者自行决定同意加入用人单位并积极推动双方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却以各种理由回绝签署。
在此类情况下,若未能签署劳动合同的责任并不在于劳动者,那么他们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的要求便显得合情合理。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均被视为合法行为。
然而,对于“双倍工资”这一概念,许多人可能会将其简单地理解为“工资的双倍”,但实际上,已经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予以扣除。
(具体的计算方式应依据实际发放的工资数额为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从劳动者入职满一年后的次日起算,共计一年的时间。
换言之,如果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援引已过仲裁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因此,当面临此类问题时,务必及时采取行动,以免错过维权时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