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投资方:
.(公司)的开业证明、商业登记证公证认证原件两份;
b.(个人)的护照公证认证件原件两份;
2、房产证复印件(如权利人是公司则需要加盖权利人公章)两份;
3、租赁合同原件两份
4、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5、新设立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6、新设立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或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7、新设立公司的总经理身份证明复印件;办理流程如下:1.工商查名;2.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证书;3.报送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卡)
5、银行开设外汇帐户及人民币帐户;注:外商直接在国内投资不叫分公司,注册的是公司,只有外资公司在大陆注册后在以这个公司名义注册非核算的公司才叫分公司,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不具备核算的功能。有限公司会直接体现注册资金,现在注册资金外资和内资一样均为认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