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为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有三种情况:1雇员因非他原因遭受损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自己伤自己。2雇员被雇佣的其他雇员在从事雇佣关系中所伤,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伤害,雇员承担连带责任,雇主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再向雇员追偿。3雇员被没有雇佣关系的第三人在雇佣关系中损伤,由第三人赔偿,也可以由雇主赔偿再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