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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1-03-23 浙江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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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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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以上为最高人民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全文
    6 2021-03-2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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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
常常有网友咨询: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以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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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人民法院案件受理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需要在司法实践活动过程中着重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1.在处理各类民事案件时,必须严肃遵守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准则。
这意味着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在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时,都必须全力以赴地查明事实真相,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2.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有责任保障并积极促进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同时要保证所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方面享有同等的待遇。
这就要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竭尽所能地为当事人提供行使诉讼权利的便利条件。
3.在处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遵循自愿与合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若调解无果,则应立即依法作出判决。
这就意味着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首先应优先考虑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如若调解失败,则应迅速采取行动,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有宅基地证但土管局查不到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局进行详细咨询。
倘若在系统内未能找到相应记录,您可寻求当地土地管理局查验土地使用权证书,并寻求相关部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您需要先对所需材料进行充分准备,然后再向有关部门提出正式申请。
若这是由于土地管理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您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或者再次提交相关资料以期申请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税费缴费基数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缴费基数主要依据员工在上一自然年度内(既从1月份到12月份)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进行每月平均计算得出。
若雇员任职期限不足一年,则需根据当月实际领取的工资水平来进行计算。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该员工的基础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前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那么他/她的缴费基数将被设定为当地前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反之,如果该员工的薪资超过了当地前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他/她的缴费基数就会被设定为当地前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
一般来说,社保的缴纳方式可以分为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以及个人自行缴纳这两种形式。
通常情况下,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仅限于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这两个项目;
然而,通过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则能带来更为丰富的福利待遇,例如用人单位可以协助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多项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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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产权之分配问题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上文中的产权)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在分配份额上也是均等分配,除非继承人中有在生活困难的可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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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合同诈骗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定量刑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行为人须以非法为其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其次,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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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将面临哪些问题?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现在部分农村仍然存在许多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的情况。未来,这些“超标”的宅基地也将会成为集中整治的那一部分。一旦发现违反相关宅基地制度的行为将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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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解决办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遇到雇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索回应得的薪资:
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雇主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拖欠或未能全额支付员工薪酬,那么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此类事件进行严肃处理。
其次,可以选择劳动仲裁途径解决问题。
当劳资双方产生劳动争议,且各方均不愿进行协商、协商无果或是达成和解协议后却未能履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结果不满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劳动者持有欠条等相关证据,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欠条原件以及起诉状及其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在审理案件后,会作出判决要求雇主支付所欠款项。
然而,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判决,但雇主仍然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如果雇主故意拖欠或未能全额支付员工薪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留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以及自留地均归属农民集体所有。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的土地制度将土地划分为国有土地及农民集体所有两大部分。
在此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与自留地、自留山等自然资源一并归入农民集体所有。
关于宅基地和自留地之间的差异,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用途和利用方式存在显著差异;
其次,宅基地作为农民修建房屋用以居住的土地,通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门划拨,旨在确保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得到满足,从而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最后,自留地则是专供农户进行农作物种植以补充口粮之需的土地,农民可通过合理利用自留地开展家庭副业,充分发挥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的价值,生产各类农副产品,以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也能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家庭收入水平,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民集体,而使用权则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进行行使。
每户所拥有的自留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人均土地面积的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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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急需解决哪些问题?
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宅基地制度过于侧重对农民的福利和保障,导致宅基地只有使用功能而无资产资本功能。这种单一的宅基地制度是不合理的。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方面,应当建立“无偿取得、有偿使用、有限流转”的制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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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住宅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指向性立案标准:
如(一)中规定,因打斗而引起对他人人身损害的社会混乱秩序问题,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将被案件追查:
1、导致一人或多人受到轻伤程度的伤害;
2、引发他人出现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
3、多次进行随意性的打斗行为;
4、持有武器进行随意性的打斗行为;
5、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者、老年人群体、孕妇以及未成年人进行随意性的打斗行为,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二)中所述,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将被案件追查:
1、多次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持有武器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者、老年人群体、孕妇以及未成年人的行为,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4、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三)中所述,强行夺取、强制索要或者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破坏社会秩序,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将被案件追查:
1、强行夺取、强制索要公私财产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价值达到2000元以上的;
2、多次进行强行夺取、强制索要或者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3、引发他人出现精神失常、自残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其次,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地制造麻烦,挑起事端,殴打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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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添加要多大的基数才行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社保基数的计算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职工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300%时,则应将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其缴费基数进行缴纳;
其次,若职工工资收入低于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60%,那么就应该将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定为其缴费基数予以缴纳;
最后,如果职工工资收入位于上述两个比例之间,则应按照实际情况如实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社保机构会在固定的时间段内对基数进行核实和调整,并依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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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有什么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此可知,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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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有投资关系固定资产转让注意哪些法律条款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出售固定资产之际,应该根据其销售金额来计算并交纳相应的营业税;
而对于销售设备的情况,则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其销售额为基础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2.关于上述交易事项的财务处理流程如下:
(1)当涉及到出售、报废及毁损等情形下的固定资产转移至清理阶段时,必须执行以下操作:
首先,记录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化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其次,记录已经计提的折旧费用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其分别计入累计折旧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
最后,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从固定资产科目中转出。
(2)在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清理费等,应当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记录,同时将其记入银行存款科目。
(3)在计算并缴纳相关税金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意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情况,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其销售额计算并交纳营业税;
而对于销售设备的情况,则需缴纳增值税。
此时,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两个科目中。
(4)在回收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以及变价收入等款项时,应将其分别记入银行存款与原材料等科目,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若有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提出赔偿要求,应将其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6)在固定资产清理完成之后,若出现净收益,应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或者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两个科目中;
反之,若出现净损失,应将其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或者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者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正常原因导致的损失)三个科目中,同时将其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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